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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ie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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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8/8/2006

Farewell, Space!

我实在对这个天天不捉弄得我的台台罢工就不罢手的Space无可奈何了
搬家搬家!
它早已不是我可以随手随心储藏粮食的资料馆了

Farewell, Space!
有劳诸位有心惦念着俺的xdjm们驱车前往
flamed
路回山转奔波劳苦,在下这厢有礼了
Bon voyage~
8/1/2006

是这一页的色彩还不够鲜明吗?为何你还会质疑它们是在等谁……

【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以为美,美人之贻。

  



shū
<形>
(形声。从女,朱声。本义:美好) 同本义 [beautiful]
姝,女子也。——《说文》
姝,好貌也。——《字林》
静女其姝。——《诗·邶风·静女》
又如:姝好(姿态美好);姝妖(美丽妖艳);姝美(美丽);姝惠(美丽聪慧);姝姝(美好的样子;顺从的样子);姝貌(姝颜。美丽的容貌);姝丽(容貌美丽);姝艳(美丽);姝秀(秀丽)

<名>
美女 [beauty]
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乐府诗集·陌上桑》
又如:姝丽(美女);姝娈(美女);姝好(美女);姝子(美女)

——“暑假作业”可以缓为“寒假作业”麽?……

7/31/2006

偶遇研究员 民俗学家 考古学专家...

在上海博物馆毫不含糊地逛那又冷又累又充实的整整一天的时候,有一家男主人拖家带口护着一位长者在大英博物馆亚述文化展厅成为游客焦点。那长者没挂导游证,却指点文物侃侃而谈,每件瑰宝都能从情由藏家文化地位等诸多方面引经据典。当时直觉得这位“范老师”真不简单,于是一路尾随到印章博物馆等地,笔记了一沓稿纸。偷偷从他老人家怀抱的政协发出的邮包上录下他的名字,回来一查,果然大家!
 
以下均为复制粘贴:
 
范明三 1938~
 
杭州古代的蛙蟾崇拜 范明三
2004-01
上世纪60年代以前,西湖畔钱王祠路以北绿荫丛中有竹架茅顶之亭,其平面作形
,被称为“字亭”。此亭东北即涌金门,《水浒后传》和《荡寇志》谓浪里白条张
顺从水门进城打探军情,遇机关而殒命涌金门,故事流传至今。为何名“涌金”?因
古代五行观的“西方属金”观念而定此水门为“涌金门”,今日苏州有西面之“金门
”通向“阊门”是同理——由西面向虎丘山(西方灵兽为白虎,意谓虎丘即摹拟之昆
仑神山),所以用阊门喻登天之门户。昆仑是古羌族神山,而虎丘则是吴王祀天祈福
祭坛。杭州城西面是隔着西湖才有高峰,故以“涌金”喻义。涌金门往东有“营门口
街”,去东南有“火药局弄”,吴山北麓则有“旧蕃署”,可知涌金门内原是杭城驻
军指挥部及弹药库重地,难怪水浒英雄攻城特别重视此门后的兵力部署情报。然而“
涌金”一名来源似乎并不单纯。
十余年前,浙江美院东面的古庙堂遗址清理时,在柱础下挖出一只休眠蟾蛙,突然复
苏,旋即暴毙。据考察,此蟾是柱础下镇魇之物,长眠已数百年!这种休眠复苏的生
物奇事在世界上已多次发生,例如埃及著名的图坦加蒙法老墓被挖掘时,墓室中有守
护的长眠黑猫突被惊醒旋即暴毙的记录,休眠达两千多年,至今仍是生物学未解之谜
。本文只想研究杭州古代蛙蟾崇拜观念问题。
清光绪卅二年版《集说诠真》引《印雪轩随笔》载:“杭州崇奉青蛙神甚虔,祠中青
蛙神座,高仅数寸,大不盈掌。凡神之游人家,在杭州必具鼓乐送之归,富者加以演
剧。人家视神之色以卜休咎,大抵黑则主凶,碧则主吉,恒一日数变,谓之换袍云。
”又引《闽杂记》载:“浙江杭州府涌金门内金华将军庙,本祀吴越将曹杲(《万姓
统谱》:曹杲,直隶真定府人,仕吴越钱氏,为金华令,平叛兵有功,擢守婺。后钱
氏入朝于宋,委以国事,杲即城隅浚池,曰涌金。既殁,民德之,立祠池上)。俗亦
讹为青蛙。福建延平府城东,亦有青蛙庙。相传神宅在府学泮池旁,尝降乩,言本唐
末武臣,死黄巢之难者。其形时大时小,所至之家,必多喜庆。若止庙社官衙,亦主
地方安稳。其止处喜高洁,尤喜在堂壁间。以净器拜而延之,辄跃入正坐。嗜烧酒,
注满器中,少顷渐尽,两颊有红晕,则神醉矣……一日蛙神出游,止凤仙花叶上,见
其身大如顺(治)康(熙)钱,背色绿润若可鉴,腰间金纹一缕,灼烁有光,腹下红
白色,目眶亦有金圈,睛如点漆,灼灼瞪视。掬置茶盂中,以盖盖之,旋视之,则盂
空矣。人谓此青蛙将军也。去来莫测,虽扁铁匣,亦能自逸也。”
上引文中可注意,“涌金门内金华将军庙……俗亦讹为青蛙”一语,可知《闽杂记》
的作者论断是颠倒了因果:从闽浙普遍存在的青蛙神崇拜习俗看,并非曹杲被称为“
金华将军”而又谓为“青蛙将军”,恰是曹杲因功劳受群众敬仰,而承袭古老的青蛙
神形象受到供奉,曹杲只是疏浚城边池泥,“涌金”之名必非自曹杲始。曹杲也并非
青蛙神,蛙神应另有古老的传承渊源。
曹杲不是普通的地方官,他虽是北方人,却跟浙江金华和杭州有很深因缘:在吴越王
钱缪时先“为金华令”,因有功“擢守婺”,婺即金华而官阶提升了。钱镠朝宋时曹
杲实际是代理吴越王事,能为国为民做好事,所以有资格顶替地方护佑神祗受人供奉
,终至人神合而为一。金华地区民俗信仰是传承古远而影响至深的。古时之婺州得名
于“上映天象”:隋于东阳郡置婺州,以地当天文婺女之星为名,唐宋仍之,元改为
婺州路,明改置金华府。东阳郡建置于三国吴时,隋时改名实出婺水古义,古时婺水
之名分别有江西和浙江相邻两条大河,都因“当天文婺女之星为名”,赣浙都是属于
女宿护佑之区,这观念早于大禹治水的“九州上映天象”时代即已存在,以信史求证
,至少早于战国《禹贡》时代。按:婺女是玄武七宿之第三宿,在欧洲星图中属宝瓶
座,《史记·索隐》:“《尔雅》云:须女谓之婺女,或作婺字”。《博雅》:“媭
女谓之婺女。”我们知道,屈原的姊妹名女媭,可见这婺女宿是越楚民族的保护女神
之一。而“玄武”是蛇缠龟拟形,是水神象征,我曾撰有长文论证“玄武”之龟实从
古羌族图腾“”发展变化而来,“”字下为三点,不同于“熊”字下有四点。这个长
着三条腿的“”则是著名“刘海戏金蟾”的三足蛤蟆原型。也就是说浙江杭州和金华
地方的“金蛙崇拜”实际是甘青川地区古羌族蟾蛙图腾沿长江传播而来。黄土高原上
的古羌氐族崇拜水神和雷神,他们又以水族之灵长——龙为图腾,这是学术界公认之
事。但龙的原始形态至今未获统一认识,闻一多提出“龙是以蛇为基本形体的复合图
腾”观念影响最广,但考古出土的龙形象多样化,最初多不是蛇形。事实上,原始的
龙是两栖和爬虫类的蛙龟和蛇类的复合拟象,这从彩陶的“人形纹”和“蛙纹”可证
。正因为古羌族把蛙奉为图腾祖灵,所以把小孩称为娃娃——即蛙的子孙。甚至把月
中阴影视为“蟾蛙之神示显形,不过月影中蟾形是“后足朝上”的三足蟾形,这正是
“刘海戏金蟾”奇异形象的由来。汉朝以后的人虽继承了“日乌月蟾”观念,却已忘
掉月蟾原本三足的古义了。古羌族“三足蟾图腾”观念的形成除月影拟象外,还有生
态奇异的“髭蟾”启示:古羌族以昆仑和峨嵋为神山,正是在峨嵋山中生存着一种奇
妙的珍稀动物:髭蟾,其头部、背部和四肢背面呈蓝褐或青灰色,侧背常有不规则斑
点,腹面呈紫白色,上有乳白色斑点,雄蟾性成熟时,上颔边缘会长出十余根鱼质髭
刺,眼呈半绿半棕色,中间一线瞳仁似阴阳分割之态,很有神秘感,繁殖极少,生活
隐蔽。四川人称之为“胡子蟾”,古羌人视之为月中神蟾显相,指背部斑纹为天穹星
相拟示。当古羌族顺长江向东扩张时,其原始的月中神蟾图腾观念亦随之传向长江流
域各地,并跟各地土居民族自身的古老信仰相融合。这种稀罕的“峨嵋髭蟾”在贵州
、湖南、广西、江西都有少量近似种类(贵州人称为“石蚌”),尤其在福建武夷山
的涧水中生存有髭蟾亚种,为生物学家珍视。楚吴南方之民自古以“淫祀”著称。宋
明以后则以“刘海戏蟾”的形象随“八仙过海”之类故事广泛流传于赣、闽、浙等地
。《聊斋志异》谓:“江汉之间,俗事蛙神最虔,祠中蛙不知几百千万,有大如笼者
,蛙游几榻,甚或攀援滑壁不得堕,人恒斩牲禳祷之。”
杭州、金华地区不仅蛙蟾崇拜遗迹很多,还广泛流传寒山拾得和尚、和合二仙、万回
哥哥等仙迹与神话故事。其实,在我看来,这类神话、仙话与民俗信仰很可能都是古
老的蛙蟾图腾信仰的分化与衍变,事涉复杂的论证,容另文探讨之。
六朝时“越窑青瓷”在中国陶瓷史上已创辉煌,而越窑青瓷中特多蛙形水盂造型,其
原因似乎尚未见学者揭示,我以为都是西北古羌族文化东传与越地古民族文化交融的
结果,深入研究下去,不仅对浙江文史源流的考释有益,对当前旅游业的开发利用也
有用,草拟此文向浙江专家请教。
附图:浙江现代三足蟾形石香炉,尚可见呲牙裂嘴的“”形古意。
(作者为上海博物馆研究员)
 
 
从上海博物馆特地赶到苏州参加研讨会的范明三先生以及苏州国画院院长和画家们一
致认为,此次以艺术形式升华名著的创作作品具有挑战世俗的勇气,傅小石在人体画
中融入“性”与“情”的成份在中国画坛可谓第一人。业内人士认为作品人体结构堪
称完美,富有艺术张力,艺术造诣很高。在题材上进行了超限度的突破,使观展者见
“性”不怪。
 
民俗学家:筹建中国民俗博物馆正当时  
编辑:祁贺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李坚  2002年12月4日 12:54 
 东方网12月4日消息:中国申博成功的消息大大激励了民俗学家范明三教授希望在上
海筹建中国民俗博物馆的信心。
范教授从事民族民间艺术研究与教育45年。从上海博物馆退休以后的几年里,他一直
在通过各种渠道呼吁筹建中国民俗博物馆。去年12月19日,老人专门就此事给2010上
海世博会申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了一封倡议信,有关负责人在回信中对他说:“
您的建议十分重要,一俟中国申办成功当作为世博会规划和立项的重要考虑。”
几天前,范明三教授又致信本报。在信中,老人力陈筹建中国民俗博物馆的必要性。
老人认为,上海世博会不仅仅是“经济奥运会”,还应当成为一个最高规格的文化大
舞台,是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最好机会。
范明三教授在今天早晨的电话中告诉记者,前天他还在苏州摄制著名的苏绣的录像,
昨晚就听到了申博成功的好消息,真是太巧了。因为苏绣与茅台是1915年巴拿马博览
会荣获金奖的两项中国产品之一。他要把苏绣制成1个小时的碟片,让更多的中外朋
友了解优秀的中国民俗文化,等待着2010年有更多的中国民俗文化产品获得博览会的
金奖。
 
梁祝的历史小文化与各地文化遗存相结合,展现其历史与传说的风采 , 最终形成为
梁祝自身的大文化。这对于梁祝未来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几经追踪,我得出一个结
论:梁祝文化的根在道家,发端于我国的道家文化。在上海遇考古学专家范明三先生
,他说梁祝的文化源在良渚文化,我觉得很有启发,不过他既然已经考证了,我就没
有必要再花什么工夫加以论证,而且我搞的所谓梁祝研究,犹孙悟空身上的一根毫毛
,孙大圣尽管神通广大,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却始终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我在这
许多大学问家面前,连学生还不够格,又称老几?何况我研究梁祝不过退休后的一种
娱乐与休闲,与名与利均无所求,仅仅在于自得其乐而已。但是范老先生(他与我是
同年兄,而且自云小我 21 天) , 既然已探得梁祝文化乃良渚文化的归宿,我便异
想天开,再探其演变为南方文化,北方文化 , 东方文化、东方文化、吴越文化,且
又涉根于宜兴文化。
南方文化以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为依托 , 距今 7000 年左右 , 梁祝
文化与之是什么关系 , 我们很难轻下结论。不过范明三先生已经有良渚文化的研究
, 自有他考古的眼力。这种从远古文化的渊源中探索梁祝文化扎根的土壤 , 有益于
梁祝“古生态文化”的清理 , 也同时有利于它的“新生态文化”发展 , 这一问题应
该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 , 因为它涉及梁祝文化承前继后持续发展的问题 , 既然范
先生已经带了一个好头 , 我想考古学术界一定会有更多有心人参与的。

范明三研究员在讨论中指出,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脚踏实地,几十年如一日地
进行,因为这不是一个时髦的话题,而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这些
搞研究的人要在专业上进行提高深化,不能走入误区,这样才能保护我们本色的文化
遗产。

范明三(上海博物馆研究员)
“申博精神”就是一种城市精神的体现。上海应把“申博”热情融化和转入到筹办“
世博”的实际工作中去,理性规划,着手苦干,兑现承诺,还世界一份惊喜。在具体
规划中,应包涵“展事”及“展后”两个方面,预留余地,可持续发展。“2010
年世博会”,是上海代表全国来举办的,要努力做到放眼世界,胸怀全国,这是办好
世博会的基础。与此同时,还应统一搞好“民俗馆筹备组”,以新的发展趋势及传统
民族工艺特色为主,这对塑造城市精神是有益的。

一沙一世界

国学大师,楚辞泰斗,当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红学家。吟咏大师,新中国楚辞研究第一人,有活屈原之誉。著有《宝学概论》、《离骚今绎》、《九歌今绎》、《九章今绎》《招魂今绎》、《屈原集》、《文怀沙序跋集》等,现为中国诗书画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上海文学院名誉院长,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
 
对于有人主张小学生们重读四书五经,文怀沙坚决地说:“这是开倒车。在中小学课本中选录优秀的四书五经文章是好事,但没有选择的让孩子学四书五经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所以孟母堂被停了?
 
文怀沙半为苍生半美人
(绝对转载)
 
2005年08月12日 星期五
 
 
 
有人说,他是楚辞专家,与郭沫若等人一并出版了《屈原集》;他是红学专家,因他几十年来潜心研究《红楼梦》;他是中医专家,早年曾在北京中医学院任教授;他是书法家,其字体独树一帜,每个字都可以卖到天价。


    95岁高龄的文怀沙说:“人生本来就是住旅馆,不要以为哪所房子是属于你的。”

    1910年,文怀沙出生在北京一户平民家庭。从走上社会的那一天起,他就立志要成为一名文学青年。虽是高中毕业,但他凭着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热爱,积累了深厚的诗词功底,他写了一首诗寄给国学大师柳亚子,柳亚子看过后回信十个字:“君诗如美色,未嫁已倾城。”

    文怀沙别出心裁,用新诗方式解读屈原的作品,他认为:屈原爱国,也爱美人,这个理念贯穿了他的一生。年轻时的文怀沙就写下了“平生只有双行泪,半为苍生半美人”的诗句。

    文怀沙说:“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两件事,一个叫生离,一个叫死别,这些年来,生离死别这种经验太多了,但我还没有失去敏感。我不止爱过一个女人,不会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从一而终,但我每次都爱得很真诚。这个事情可对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

    对于文怀沙来说,美的文章、美的人都是他生命的动力。花甲之年,文怀沙在北京肿瘤医院做手术时,还做了一回爱美的英雄。两个二十几岁的女医生跟他说,要打麻醉针,文怀沙说:“能不能不打针?”医生说不打麻药受不了,文怀沙说:“我就有这么一个要求,我觉得我受得了。古人都可以刮骨疗毒,我看着你们,你们的美丽就是麻药。”手术做完后,女医生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病人。”文怀沙说:“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像你们这么美丽的医生。”

    
文怀沙几乎每天都要练一阵书法,他最喜欢写的三个字是:正、清、和。他说,老子尚正,孔子尚清,释迦尚和,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他延年益寿的法宝。

    1986年7月5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一档节目。电台的编辑发现了文怀沙吟诵的录音带,一听,实在是太感人、太迷人了,再看先生资料,1910年出生,心想这位老先生肯定已不在人间了。后来,他播这盘录音带时就说“已故的文怀沙先生”,结果闹了笑话。闯祸的年轻编辑很紧张,生怕受到处分,文怀沙就写了封信给电台领导说:“千万不要处分这个人,他是我的知音,我活着他对我好,不新鲜。我死后这个编辑还在怀念我,为我流泪,就更不易了。”

    引经据典、高谈阔论,是这位国学大师的讲话风格。高龄的文怀沙说:“烦躁、愤怒和忧伤都是催人衰老的暗器。人生下来早晚要死掉,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生命过得更正一点,更清一点,更和一点呢?”(据《中国电视报》王雁来/文)
 
【怀沙】
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
伤怀永哀兮,汩沮南土。
眴兮杳杳,孔静幽默。
郁结纡轸兮,离愍而长鞠。
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
刓方以为圜兮,常度未替。
易初本迪兮,君子所鄙。
章画志墨兮,前图未改。
内厚质正兮,大人所晟。
巧陲不斫兮,孰察其揆正。
玄文处幽兮,矇瞍谓之不章。
离娄微睇兮,瞽谓之不明。
变白以为黑兮,倒上以为下。
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
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夫惟党人鄙固兮,羌不知余之所臧。
任重载盛兮,陷滞而不济。
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
邑犬群吠兮,吠所怪也。
非俊疑杰兮,固庸态也。
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余之异采。
材朴委积兮,莫知余之所有。
重仁袭义兮,谨厚以为丰。
重华不可遻兮,孰知余之从容!
古固有不并兮,岂知何其故!
汤禹久远兮,邈而不可慕。
惩连改忿兮,抑心而自强。
离闵而不迁兮,原志之有像。
进路北次兮,日昧昧其将暮。
舒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
乱曰:
浩浩沅、湘,分流汨兮。
修路幽蔽,道远忽兮。
怀质抱青,独无匹兮。
伯乐既没,骥焉程兮。
民生禀命,各有所错兮。
定心广志,余何畏惧兮!
曾伤爰哀,永叹喟兮。
世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
知死不可让,原勿爱兮。
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出处】:
中华诗词-先秦-屈原(绝笔)

——他的名字是研究屈原之后自己改的还是?

造字

    前不久在澄江一道月分明看到人家老师布置作业的创意,微笑,默叹,颔首,以为妙绝,一时技痒,却百无灵感。沪上之行,日购一报,偶得《日月凌空》的电视剧名,拾起这种胆识,计上心来,一介布衣亦为自己造了一字:(文末附图)她读作qing(扬声,同“情”音),意为“墙外行人”。解:“墻”字中“人”到墙外,“多情”自古伤离别。
    厄尔尼诺不是我的。然而我回来了,生日都接二连三了,送别却全过季了。弹丸之地空空如也。
    竟成了21岁的第一篇。说到这个要谢谢大名“看准了零点发的消息”,真的很感动
 
 
附:
造字

 http://blog.sina.com.cn/m/chengjiang

 

2006-06-14 22:46:54
视听艺术的最后一次作业:造一字,作一文。全班三十余人合成一文,任他是再资深的文学院教授,只怕也只能瞠目结舌了吧。(窃喜~)
 
题解:
(下如***),蓝莲花是也,取三字混合而成。蓝,是用靛青染成的颜色,像晴天天空一般的颜色。莲,也叫荷,别称芙蓉。花,特取其部。***,读若菁。
正文: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当你低头地瞬间/才发觉脚下的路/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许巍这样恣意地歌唱着,憧憬一切希望与圣洁,也让聆听的我憧憬一切希望与圣洁。这是我赋予的名字……

 

  

7/8/2006

Murphy's Law

Any of certain humorous axioms stating that anything that can possibly go wrong, will go wrong.
 
其一

“墨菲法则”、“派金森定理”和“彼德原理”并称为二十世纪西方文化中最杰出的三大发现。它源于1949年,一名叫墨菲的美国空军上尉工程师,发现:假定你把一片干面包掉在地毯上,这片面包的两面均可能着地。但假定你把一片一面涂有一层果酱的面包掉在地毯上,常常是带有果酱的一面落在地毯上(麻烦)。换一种说法:如果某件事有可能变坏的话,这种可能就会成为现实。这就是墨菲法则。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它揭示的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及自然现象。它的极端表述是: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破坏。

其二

1.你若想提前知道,哪些交易有可能遭受损失,墨菲法则可告诉你:

1)那些不曾建立保护性止损委托的交易;

2)由于不谨慎而持有过多的头寸;

2.墨菲法则在股市的应用:

你怕跌,它偏偏跌给你看;你盼涨,它偏不涨;你忍不住卖了,它也开始涨了;你看好五只股,买进其中的一只,结果除了你手中的那只外,其它四只涨得都很好。...

3.问:我看好三只股,买进其中的一只,结果除了手中的那只外,其它都涨得很好,怎么处理?
我的经验是:同时看好的几只股中,买那只最没把握的。或这几只股在你心
目中排名最后的那个,可能效果最好。股市中期望最高的事情,也最容易让人失望。

其三

若水、迟到兄说:

1.你找见丢失东西的地方是你寻找的最后一个地方。

2.假如一周五个交易日,前三天涨,涨,涨,你没注意;后二天,跌。瞧:墨菲法则起作用了!

3.庄家断头也是很多人没想过的事。把股票押给银行,就不能不想到它有朝一日会跳票。既然有可能性,就有实现的机会。庄家们舒服了几年了,我们也没注意,有一天跳水了,瞧:墨菲法则又起作用了。

4.所以说:这也是一种概率。每天都有好、坏结果的发生,二者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好的结果,没人注意。一旦出现坏的结果,只不过因结果太强烈,给人印象太深刻,就造成了一种必然的结论。
在流动的市场中,坏的地方就是你下结论的地方,也就是所谓墨菲法则起作用的地方。

胡伦说:

1.我的感受是,墨菲法则重视的是可能性,包括那些小概率事件,强调事物的变化及不确定性,拓展我们思维或观察的视野,防患于未然。同时它又告诉我们不要人云亦云,要看人所未见,想人所未想,而那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赚钱的机遇。出其不意也同此理,这正是某些人的法宝。

2.迟兄所说的注意力问题,正是墨菲法则的一个方面。我们关注什么,是有选择的,世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但我们通常以我们的六识及内心需求与认识、接受能力做有限的选择,并通常是线性的片面的,主客不协调的。所以有时事情发生后,我们注意并开始后悔。因此我强调墨菲法则的目的主要是打破我们内心认识世界的自我屏障,尽可能让注意力发散、流动,观察到全局的变化。它象一个风险市场的守护神,让你备好逃路,然后坐享收获的喜悦;又象黑暗之中的探照灯,照亮你心灵的死角,让你发现常人遗忘的机会。墨菲法则指出了人类的困境,人性的弱点或所遇的悖论,它的指向往往是物极必反后的方向或出常人意料之外的方向。因此,墨菲法则值得玩味。

3.墨菲法则让我们的注意力发散、流动,观察到全局的变化。----它也只是个名相,更象一个筐。一切不确定的东西都可往里装。它在冥冥之中提醒我们,面对任何事情,应该考虑的更周到、更全面,要采取一定的保险措施,防止偶然失误给我们带来的灾难和损失。

其四

墨菲法则的另类表述:

1、如果第一次便成功,显然你已经做错某事。

2、如果某事不值得去做,则不值得把它做好。

3、绝不记住忘掉的事。

4、当一切都朝一个方向进行时,最好朝反方向深深的看一眼。

5、今天是你前半生的末日。

6、寻求单纯----然后不信。

7、教育无法取代才智。

8、要是知道自己所值几何,你就会变成一文不值。

9、寂寞是你赶不走的东西。

10、自动消失的问题会自动回来
参考资料:http://test.gutx.com/900112~6/14014235_14031096.htm
回答者:完颜康康 - 榜眼 十三级 10-20 11:35

俄语(转载)

来源:北京青年报(06/07/08 03:06) 
  2006年5月,俄罗斯作家代表团访华,是中国“俄罗斯年”的一项活动内容。代表团成员中要数拉斯普京的名声最大。21世纪第一部有分量的俄语文学作品,就是他的《伊万的女儿,伊万的母亲》(2003年)。2005年小说的中译本出版,这还是这部小说“世界上唯一的译本”,证明着:中国人依旧在“阅读俄罗斯”。

  中国人真正“阅读俄罗斯”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我们要记住两位最早也是最杰出“阅读俄罗斯”的中国人———瞿秋白和耿济之,他俩是中国最早的俄语学校———北京俄文专修馆的同窗。

  我们这一代人学习俄语已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还记得1955年秋季开学在北京俄语学院上第一堂俄语课的情景。年轻的张祖圻老师穿一身俄式连衣裙,一走上讲台就这样对我们说:“俄语,是伟大领袖列宁使用的语言,马雅可夫斯基在一首诗里写道:‘我即使是个黑人,我也要学习俄语……’”因为过于激动,张老师的脸孔绯红。

  当我们开始用俄语阅读文学作品,我们就把俄语与普希金、莱蒙托夫、果戈理、屠格涅夫、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契诃夫等一长串文学大家的名字联系到了一起。这个名单甚至可以包括进纳博科夫。

  俄国人极有语言天赋。纳博科夫就是个证明。他对母语俄语与英语的掌握都炉火纯青。1965年他花了半年时间亲手将《洛丽塔》译成俄语。在译后记里他认真地说:“温柔的人性的情感,用俄语表达出来,如果不说优于,至少也丝毫不逊于英语。”他又调侃地说:“也许有些斯拉夫学者会认为我这个俄译本要胜过我的英文原著一百倍。”

  但俄国作家的俄语情结是有更深的精神背景的。

  1881年,旅居法国的屠格涅夫的生命已快到尽头,他在对于俄罗斯祖国的痛苦思念中,写下了散文诗《俄语》———

  “在疑惑迷惘的时刻,在痛苦地思索祖国命运的时刻———你是我唯一的依靠与支柱,啊,伟大的,强大而公道的、自由的俄语!……”

  在20-21世纪之交,拉斯普京创作《伊万的女儿,伊万的母亲》,像100年前的屠格涅夫一样,也正是“在疑惑迷惘的时刻,在痛苦地思索祖国命运的时刻”,于是,他同样地想起了这根精神支柱———他的母语俄语。如果阅读《伊万的女儿,伊万的母亲》,肯定会留意小说中这一段关于俄语的抒情插话———

  “当你心中响起俄语时……当这个强大的母语存在于你心中,并与那浸透了民族血液的心脏和灵魂同在时———那时你是不可能犯错误的。它,这个语言,比颂歌,比旗帜,比宣誓和誓言更强大……有了它就有其他的一切,而没有它就无法保存最真诚的激情。”

  欧洲有句谚语:“我的家是我的堡垒。”我们可以引申开来说:“我的母语是我的精神堡垒。”不管这个“我”是伊万还是张三,不管这个“母语”是俄语还是汉语。

静悄悄引你上了诗的路(转载)

北京青年报:(06/06/28 03:50)

  ■书名:《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

  ■作者:王佐良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读家:pigsyme

  ■推荐指数★★★★★☆

  ■一句话点评:他是一个透明的眼球,没了自我,却无不关照。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确实是一部有文采的作品。它的特别是静悄悄引你上了诗的路,作者是一个最出色的足球裁判,他的目光无所不在,但决不阻挡观众的视线,或者可以借用爱默生的譬喻:他是一个透明的眼球,没了自我,却无不关照。现代流行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批评术语,在书中出现的只有一个“颠覆”,而使用的是它的原意。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鼎盛期大约始于18世纪70年代终于19世纪20年代,涌现的著名诗人主要包括彭斯、布莱克、华兹华斯、克勒律治、拜伦、雪莱、济慈,《诗歌史》对这7人都设专章论及,但重点明显倾向后三人,即后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当然从世界性的影响、从创作的数量和对诗歌体裁的开拓性贡献等角度衡量,这样的倾斜是合理的、自然的。但对于我来说,稍微有点遗憾,因为我更喜欢布莱克和克勒律治的创作,那才是真正的黑色的智慧,但作者给予他们的篇幅太少了。布莱克应该是属于那种有着轻微精神病的人,据说他头脑中经常出现一些幻想,他忽而看到扑打着翅膀的天使,忽而看到魔鬼呼啸而过。在医生的眼中,这些可能都是疾病的征兆,而在艺术领域,借用济慈的话说:美即真,真即美。美是艺术的第一要旨,而艺术是超越现实的唯一永恒,尽管这艺术由于脱离了时间的管束有时候不免成为“冰冷的牧歌”。

  布莱克把他头脑中真实的画像雕刻出来,做成自己诗集的封面和插图,线条朴拙自然,自成一家,因当年印数有限,现已成珍品,无缘一见,只见过后来翻印的几幅,确实于粗陋中显奇思,有种莫名其妙的震撼力。我尤其喜欢他这类句子:

  “伦敦”

  不幸士兵的长叹

  像鲜血流下了宫墙

  “老虎”

  当群星扔下长矛

  又用泪水把天空浇

  不过要说的是这后两行,王佐良译笔不佳。我读过另外一个版本的翻译,是“当星空泪如雨下”,这样的译文更接近诗的文字和意境。

  对于浪漫主义后期三位诗人的作品,我也是喜欢的,尤其是济慈。但读原文总是费力,因此阅读范围往往限制在已经读熟了的那几首,其他诗作,想到要翻词典,心就先慌了怯了,还是退而求其次读中译文省力。可诗毕竟是不能翻译的,尤其是特别讲究韵律的抒情诗和铿锵的颂诗,读中译文就如嚼茶渣,即便大家如查良铮先生的译作,仍然“隔”得很。可能这是我偏爱布莱克和克勒律治的原因之一,他们作品的可译性强。作为象征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先驱,他们的最长项在于创造“意象”,而音韵或者是翻译必然的牺牲品,意象却可以基本保存。比如《古舟子吟》中的片段:

  在黄铜色的炎热天空

  中午的太阳红如血

  升起在樯桅之上

  大小恰似满月……

  忽前,忽后,不停地转

  死亡之火狂舞在夜晚

  海水燃烧如女巫之油

  绿色,白色,又一片蓝

  在这里白昼和黑夜的界限被打破,仰望天空,火红的太阳却沾染了月的凄凉,时间错乱,感觉失调,波涛翻滚的海洋如神巫的油锅,冷和热,不同的颜色混杂在一起,造成了一个离奇的梦境。靠对比、反差制造意境本是现代派诗歌的拿手好戏,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现代,也产生于很古老的因子,也许这也再次说明,真正的美是超越时间的。
 
      或者可以进一步说,同“言语”相比,“文字”更接近语言的本质?因为在语言互译、交流的更广阔背景下,声音的美丧失了,而文字所体现表达的意境仍然存在。
 
7/6/2006

一直一直钟爱的诗

http://www.tzzx.com/bumen/kyc/wangyejiaoxue/myweb2/111/

喜欢背景音乐 想知道 是什么

    


       偶成   [戴望舒]

如果生命的春天重到,
古旧的凝冰都哗哗地解冻,
那时我会再看见灿烂的微笑,
再听见明朗的呼唤棗这些迢遥的梦。

这些好东西都决不会消失,
因为一切好东西都永远存在,
它们只是像冰一样凝结,
而有一天会像花一样重开。

事不过三(承上转)

天啊
这“果然,我今晚大力支持法国,法国为我正名啦,解除了我巨大的精神负担。否则,我真怀疑自己支持谁谁死,那以后我喜欢的我都不能支持,我讨厌的反而要支持,那多变态啊,我非精神分裂不可!”简直就是俺的心声么!!!
从英国到德国到法国
俺和地主的路线竟如此统一!
其他的路线呢……
 
小人得志,扬眉吐气!!!
http://blog.sina.com.cn/u/48fa47840100045l#comment
2006-07-06 05:20:21
  
哈哈哈!
我就说事不过三嘛!我就说,我就不信我真是祸水嘛!
 
果然,我今晚大力支持法国,法国为我正名啦,解除了我巨大的精神负担。否则,我真怀疑自己支持谁谁死,那以后我喜欢的我都不能支持,我讨厌的反而要支持,那多变态啊,我非精神分裂不可!
 
当然当然,痛快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因为爱法国,而是因为对英格兰的爱。对法国毕竟是后来才培养的感情,对新欢不如对旧爱爱得深啊。伟大的法兰西替俺报了一箭之仇!
 
法兰西万岁!
 
我个人觉得今天这边场比前几天的都更好看,拼抢更激烈。但是客观说,进球太早,使得比赛的悬念不强了,比赛开始半小时我新偶像齐达内就进球了,我才不信葡萄牙能连进两球呢!他们要有这本事在对英格兰的时候就使了。
 
今天看球很愉快,还因为跟小妇,LILY,西西,抱抱等jm一起看滴。
俺这题目就缘于小妇对俺的评价:看地主让葡萄牙哭去那劲头,典型一个“小人得志,语无伦次”呀!
 
哈哈,我宁愿当小人,只要得志就好,小人得志不容易啊,可得好好美美,终于轮到我乐得开花,美得冒泡了!明天开始,再恢复谦虚的美德。掩饰得意之情太难了!我的脑子里都是那首歌的旋律和歌词: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我哈,我嘎,我嘎嘎嘎!我笑成一朵花~~~~~~
 
(嘿嘿,我现在真不敢照镜子,肯定一付小人得志相!我今晚充分认识到自己的true colour,不好意思
 
决赛:本地主坚决支持法国!
 
支持什么牙的xdjm们,多有得罪!我明天就回复谦虚谨慎的本色!就容我今晚翘翘尾巴吧!
 
 
 
10:20pm
7/5/2006

地主家的蜜罐子里的黄连!!!(转 不是俺的 暑假作业)

说好了回来交
可是我满腹的辛酸话儿没法讲出来
就先借一下蜂罢
肺腑一样恳切
 
有恨
2006-07-04 00:32:03
  

  我喜欢英格兰队也没什么深刻原因(不象小妇支持德国是因为老公是德国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球星多,别的队没这么多脸熟的,而且还总看他们老婆的八卦,看多了就看出感情来了。当然,也因为毕竟在英国住这么几年了,有熟悉感。一旦投入感情,也就不分析原因了,就一股劲支持到底了,因为悲喜都已经付出了啊。人的爱憎哪里能够那么收放自如,至少我不能

 

  本来我也远远算不上狂热,也没那么指望英格兰一定拿冠军,可是硬是点球输了,就就就就相当地郁闷!

  

  本来我很喜欢鲁宾迅,可他居然一个球也没扑着(有个球竟没反应),而对方守门员里查德只有一个没扑着,其余的都扑着了,别提多不爽了!本来场上少一个人终于熬到拼点球,我还洋洋得意呢,觉得这下好了!可是,也不能一味怪老鲁啊,葡萄牙整个一动物凶猛,他整场压力都很大,前面他也够不容易了。

 

  还有,我也俗气地喜欢小贝,但是他总是身体不适,要么受伤,也特不爽,但是他前面也有帅呆了的表现,而且伤病也不是他能控制的,所以,理智上也不能怪他。有恨而无人可恨,就是超级超级不爽,闷呼呼地难受。

 

  还有,比赛结束时,球员的那种悲伤,也让人受不了。稍微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想想,那种悲伤就难以忍受。我没法站在葡萄牙的立场上,感情都给了英格兰了啊。

  

  尤其是昨天做饭时听收音机,小贝在新闻发布会上的简短的辞职讲话,我都听不下去了唉,小贝gg要是能打个漂亮的世界杯,再替英格兰踢几场凑满100场,然后光荣地把戴了6年的队长袖标交出来多圆满啊!现在却要在一片指责甚至谩骂讥讽中(最好的也就是同情)辞职,实在太黯然神伤了!真是人生不如意常八九,不,是常九九!!

  555……

 

  我喜欢的球员都让我失望,但我又觉得也不能单纯怪他们。可不怪他们又怪谁?难道能怪葡萄牙表现太好?我觉得他们表现也没那么好,多一个人还不是一个球都没进?还有,鲁尼哪有恶意踩踏对方的敏感部位了?那种剧烈的争斗中,互相铲,人身体的重心控制不稳,那一脚落到哪里都有可能啊。这张红牌也气得我要死!真没处讲理!(大家说说,这红牌公平吗?难道真是我不懂??)千怪万怪,还是英格兰自己不争气!那场踢得真是不怎么样。

 

  恨哪,恨哪,可我的感情立场还是转不过来,赛后他们的悲伤还是让我感同身受。说得大言不惭点,估计自己家孩子没考上大学可能就这感觉。爱恨纠缠!

 

  反正就这样了,谁的日子都得照样往下过,包括英格兰球员们。人生大大小小的恨事,那是太多了,没办法的。这场比赛已经是明日黄花,就容我在这里说几句过气的话吧。其中要是有弱智的话,敬请指点(说球我特不自信,俺知道俺外行,但外行郁闷也想斗胆叫叫啊)

 

5:30pm

 
 
ps:
本来最后一段说,弱智的地方,随便拍砖什么的,别用大号砖什么的,是开玩笑滴。看来表达得不好,有一定的歧意。在蜜友的建议下,删了以免误解。多谢蜜友。
 
ps2
其实,小妇喜欢德国早在认识她老公之前就开始了.详见小妇本人在评论里的发言.
德国点球大战为何不败?(转)
2006-07-04 19:30:01
  

德阿点球大战中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小细节,莱曼之所以表现得如此神勇,与一张柏林城堡酒店(Schloss)的便条有非常大的关系。这张纸条是德国守门员教练科普克在点球大战前亲手交给莱曼的,而莱曼在每个阿根廷球员罚点球前都看一了一眼这张纸条,特别是在阿根廷第四个出场的坎比亚索射门前,莱曼站在门线上从右腿球袜中掏出了这张纸条,仔仔细细地又看了一遍,之后他将纸条又塞回到袜子中,随后相信所有人都看到了,莱曼判断准确,将坎比亚索的射门轻松扑出,同时也将阿根廷队“扑出”了世界杯四强。这张神秘的纸条犹如一张“武功秘笈”,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呢?德国《图片报》的记者在今天终于将这张“秘笈”公布于众。

在德阿罚点球前,德国主帅克林斯曼曾用一种期待的眼神望着科普克,克帅问道:“我们都准备好了?”这位前德国著名门将的回答是:“是的,一切尽在掌握中。”但克林斯曼可能没有想到,莱曼得到了科普克的“真传”,一张9×10cm“秘笈”被交到了莱曼手中,这犹如武侠片中老掌门将本门最上乘的武功传给新人。正是凭借着这张不起眼的“秘笈”,莱曼将德国队送进了半决赛。

从标头就可以看出,这张纸条来自“城堡酒店--绿林大街”--德国队在柏林所居住的酒店。下面是科普克写的关于阿根廷射点球球员的习惯,“在赛前,莱曼和我一起分析了我们所掌握的信息。”科普克向记者透露道。科普克所说的“信息”是克林斯曼手下的首席球探西根塔勒尔和他的助手们所搜集来的阿根廷球员的情报。

莱曼正低头“参详”着纸条上的“武功秘笈

另外,莱曼在赛前还曾打电话给沙尔克04的教练施戴芬,希望这位以前的恩师能够提供给他一些私人的数据库信息。之后,施戴芬的儿子迈科尔向莱曼提供了所有阿根廷国家队球员射点球的信息,科普克说道,“当然,我们不可能将这些厚厚的资料全部看过来,在给莱曼的纸条上我只写下了对方最有可能主罚点球的人,以及他们的射门习惯。”

令人叹服的是,科普克所写的与实际情况完全一样,这张纸条从上到下依次写着:

克鲁兹-长距离助跑,右上角

阿亚拉-注意他的射门腿,左下角

罗德里格斯-大力抽射右边

坎比亚索-短距离助跑,左上角

凭借这张“绝世秘笈”和莱曼的出色发挥,阿亚拉和坎比亚索的点球被拒之门外。德国队获胜后,人们可以从电视画面上看到莱曼并没有十分兴奋,脸上也基本没有笑容,赛后,所有人都在欢庆胜利,而莱曼只说了一句说道,“作为德国队的门将,你要做到的就是在点球大战中将对方的射门扑出,而其他人要做的是将点球射入对方大门里。”加上本赛季冠军杯半决赛中莱曼扑出里克尔梅的点球,如今德国门神已经成为阿根廷队罚点球的梦魇

赛后,德国队领队比埃尔霍夫开玩笑地说道,“我知道纸条上写的什么,‘扑出两个点球’。”克林斯曼对莱曼在赛后如此镇定的表现解释道,“一名守门员在经历了如此紧张的时刻后需要的是安静,在今晚的烧烤聚会上,莱曼又重新变得开朗起来,如果对阵意大利队时也要点球决胜的话,我一点也不会担心。”

想必阿根廷人在赛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德国人会做如此周密的准备,很多人可能觉得点球是靠运气,但是日尔曼人用自己超乎寻常的勤奋和执着的精神将一件看似没有规律的事情总结出规律来,这一点不得不让人感到敬佩。正如贝肯鲍尔所说的一样,德国队在世界杯中点球不败靠得不是运气,而是之前的精心准备和在赛场上一颗勇敢的心。

 

全文及照片均转自"文学城"(国内好象上不去,所以我就转帖在这里吧)

http://news.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ews&MsgID=275139

撕心裂肺!
2006-07-05 05:31:53
  

刚看完德国对意大利!!!!我都快失语了!!怎么是这样?!!仓天啊,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眼睛,最后的戏剧性结局!!!!

最后几分钟那光光两球,我揉着我的老眼睛,确信那的确是两个球,不是前面进的那个球的回放。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好不容易选了个立场,站在德国这边,并且新偶像就是莱曼,他整场比赛中表现出来的冷静和自信和多次出色的扑救,更让我对他着迷。眼看就到点球阶段了,说实话,我就盼着这一刻,主要是为了看莱曼的表演,结果结果结果,就晴空霹雳!!!!!我看的是ITV,BBC居然没转。听着评论员惊呼wonderful:这是世界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们将会把这场赛事谈论数年,我的心都要碎了!!!

一个人在家看球。也不算一个人,一直和小里通电话。他在德国出差,但是也是在酒店里看,胆小怕事的小里肯定是不会到有任何risk的公共场所看热闹的,肯定是看到危险躲远远的。本来,我还叫他到点球的时候叫我,或者进球了也叫我,我要去做饭,结果我是守着电视一直没吃没喝,出现这样结局居然还没动静,电话打过去,他老人家居然睡着了!!!他睡得迷迷呼呼,还非一个劲地问我整场是不是结束了,好象没结束的话德国还能连进它三个球,扭转乾坤似的!

我满腔的满腔的说不清的感情无处抒发,飞快地打字,马上就得把这帖发出去,非跟谁说说说这事不可。

我真不是马后炮吹牛,就在晴空霹雳前五六分钟,我还想,莱曼神勇是神勇,但是他特爱扑倒揪球,这样也许扑出的准确率提高了,但是人整个倒在地上毕竟是很危险的,因为起身反应要一定的时间,这时候求往往还在门口,如果防守不当,是很容易被钻了空子的。因为有那么两次这样的苗头了,好在德国防守还是很严密。但是但是,终于,在最后时刻,真这么栽了,而且栽得如此惨厉!!!

如果说,对英格兰的感情是日久天长的,象多年的恋爱,那样点球淘汰的结局让我闷呼呼地不爽,那么这次,德国,我选的新欢,以如此惨烈的方式出局简直就是让我撕心列肺!!55555555我嚎啕!!!!!那滋味,绝对是象刚经历了一场失恋,还没从打击中恢复,努力投入另一厂感情以疗旧伤,结果又被当头一闷棍。

我啥也不说了。

决赛我还看不看啊?我再也没法快速地爱上另一个队了,如果谁都不支持,我看得有什么意思呢?!!

哇哇哇,啊啊啊,呜呜呜……

10:50pm

7/3/2006

http://krylin.blogbus.com/logs/2006/02/

 

有感《宰相刘罗锅》

2006-02-07

这是一部红遍了大江南北的电视剧,几分智慧,几分倔强,几分鬼气,这个罗锅最受宠,几分认真,几分戏说,几分忠义之气,不是历史又何妨。赢媳妇中状元、熬过美人关、却连砭八级……

 

如果说这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完美男人形象的话,我会将票投给刘罗锅——这个上帝都嫉妒得要拉住他的背不让他落入凡间的不完美的男人。我不晓得外国女人会把票投给谁,但显然不是刘罗锅——他的肌肉没长对地方,何况他也不是意大利或美国人的宰相。他们可能会选史泰龙、盖博之类,甚至是人猿泰山,因为他们眼中的男人更接近雄性动物的意义。而我们的刘罗锅,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进化得远远超过这些super star了。

当然,历史上的刘罗锅与电视里的已然相差悬殊,我所称道的,是李保田饰演的刘罗锅的形象,四十集中展现的一个刚正、聪明、幽默、善良的男人形象。人说:黄山归来不看山,我的感觉是,看了《宰相刘罗锅》就不用再看其它任何一部清廷剧,古装剧,甚至电视剧。这是一部要人物有人物,要情节有情节,要笑有笑,要泪有泪的好片子,最重要的是,他展现了一个绝世稀有的完美男人。做了这么多广告,现在我们将目光放到这个人物上面来。

刘罗锅,山东人氏,出身干部家庭,父亲是国家干部,退休还乡后,连养老金都没有。刘墉勤学苦读,和其他莘莘学子一样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来学习成绩很好,可惜得罪了专管高考招生的副总理和珅和大人,被和总理公报私仇,在卷子上作了手脚。一直到刘罗锅靠着不断向上级部门反映冤情终于洗脱罪名,与和大人一朝为官后,两人的矛盾更加激化。

有一句词很好地评价了这个人:“背弯人不弓”。与之相对应的话应该是“身残志不坚”,或者“人歪影子正”。当所有的朝中大臣都附和着乾隆说宫灯挂歪了的时候,只有他闭着眼说:“宫灯没歪。”他为什么要闭眼呢?因为其他的大臣们都把眼瞪得比驴粪疙瘩还大,脑袋左摇右晃地像在进行立体视觉测试。这些人费尽心机地证明自己没有“闭眼说瞎话”,而是在“睁眼说瞎话”,还是“睁大眼说瞎话”。不知道他们从宫灯下过的时候,会不会下意识地歪着脑袋。

这时候就可以显出刘罗锅子的可爱来,他居然说实话!!作为一个成人,他缺少起码的想象力,也不知道宫灯歪不歪其实要看参照物,如果你歪着看它,它可不就是歪的吗?刘墉的背虽然有些弯曲度,却没有横向偏心距,因此站在自己的角度武断地认为宫灯是正的,犯了形而上学的认识论错误。其他的大臣们则要高明的多,他们是多角度思维,能站在乾隆爷的位置上想象出宫灯可能歪斜的情况来。真是“正斜之妙,存乎一心也”。

安徒生在写《皇帝的新装》时,并没写那个多嘴孩子的下场,只是写了皇帝的心态。那个皇帝倒还可爱,一心想着是赶快把游行游完,少丢一些人。倘若是中国的安徒生来写,可就不那么好笑了,如果让皇帝觉得丢人,那是件很危险的事,就像让老虎觉得饥饿一样。若士必怒,伏尸千里。说真话真是件很愚蠢的事,中国人普遍都这样认为。说真话的后继反应必然是:尴尬—>愤怒—>掩盖—>扭曲—>镇压—>屠杀,直到终于没有人说真话而止。所以我们一般老百姓说话时的反应一般是:彻底的假话—>证明假话—>反驳真话—>彻底的假话。如果有人能将假话说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他将得到大家的敬重和敬畏。

在一个假话充斥的社会里,真话是多么的难得!即使是在我们的周围,倘若能听到一丝半点的真知灼见,就足以令我“须仰视才见”了。何况是在那种伴君如伴虎的高危工作中。

说到真话,自然要提起另一个人来——鲁迅,他是我最敬重的人,是最具有自省精神、不愿混淆是非的人。据说他一生挣了将近现在四百万的人民币,但他过得并不舒坦,他的眼睛始终放在那些颠倒了的真相上,他同情弱者,始终与自己所处的阶层保持着距离,没有因为自己“先富起来”而忘记了贫困的大多数。国民党尽管通缉过他,那也是因为本着“贤士或为我所用,或为我所杀”的原则。他并不属于任何阶层,因为他敢于说任何阶层的坏话,直面人生的丑恶。连毛泽东后来都承认:“如果他活到解放,不是闭嘴就是坐牢。”都说“流言可畏”,其实“真言”更可畏。

刘罗锅有一集中真情流露,竟然口择言地讲真话。这时那个看起来仁政爱民的乾隆好皇帝坐不住了,立刻撕掉面具,露出青面獠牙的原形,摘去了刘罗锅的顶带花翎,赶出了宫。刘罗锅穿着马褂出得太和殿,踉踉跄跄足不能行,遂坐倒在高大的汉白玉柱子旁,脱掉乾隆赐给他的靴子,扔向大殿,嘴里喊着:“我不要了。”

那个靴子其实很有来头,刘罗锅中状元的时候,乾隆赐予了他这双靴子,还命和珅给他研墨穿靴,真可谓无限风光、大快人意,算是挣足了面子。在那个年代,皇帝的恩赐本该是国家公务员的最大追求,也是唯一追求。刘罗锅虽被逐出高层,好歹也还留着皇帝的赏赐,作为“此情可待成追忆”时的物证,但他想通了之后,掂出了轻重,觉得靴子再好也不过是一双靴子罢了,假如颁发此殊荣的是一位不顾人民死活、只管及时行乐的昏君,接受这样的馈赠其实是在污辱自己。靴子到哪儿都能买到,就像现在的获奖证书一样,到假贩子哪里二十块钱一个,量大还从优。但它的意义却大不相同。一个好人称赞你的话和一个恐怖分子称赞你的话当然不可同日而喻。罗锅同志深知自己要的是什么,他去的时候就领了老婆的命“要江山不要靴子,爱黎民不爱皇帝”。“听老婆的话,跟老百姓走”,这样的好同志,多么可爱啊!

有了这股凛然正气,他就已经配得上“男人”二字了。如果有哪位MM也许另有高见,认为和珅更值得女人依靠一生,我也没什么意见。还有更干脆点的,认为嫁乾隆帝最保险,那是男人之王,我只能说:恭喜恭喜,从性功能的角度来说,乾隆帝当然更像个男人。

刘罗锅还有另一个优点:耳朵能动。耳朵能动的人据说都比较聪明,叫做“耳聪目明”。从这点来说,狗就比猫要聪明许多。猫很少用于破案看家。狗却警觉不已。有个风吹草动就展开身姿,扑向对手。

和珅其实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两人要是比赛IQ的话,未必分得出高下。有人说:皇帝也很聪明。一边凉快去吧。您还不如说:明星也很随和呢。如果让皇帝和刘罗锅或者和珅二位中的任何一位换换角色,相信他会很快就脑袋搬家了。

刘罗锅很机智,当贡院泄题事件发生后,他在乾隆视察前巧妙地将“貢院”二字改为“賣完”。误抓乾隆时,巧妙地夜审皇帝,欲纵故擒。为了堵住乾隆的贪欲,他将云南上贡的“荔浦芋头”用纺织用的“修仁薯莨”代替,以飨乾隆。又在被揭穿前及时地销毁了物证。乾隆过生日时,别人送金山银山,他却用桶拎了“一桶姜山”(一统江山)送去,既幽默又吉利,还省了银子。

他也很幽默,与和珅间不阴不阳的关系也让他多了许多施展幽默的机会。他与和珅二堂共审周庆书一案,两人斗了半天嘴,和珅先行告退,还未走出大门,就听刘罗锅将惊堂木一拍,厉声曰:“退堂!”惊得和珅半天回不过神来。

刘罗锅告老还乡,和珅假惺惺地慰问:“刘大人带什么好东东回家啊?”刘罗锅笑眯眯地说:“家丁两个,老驴一头。”说到“老驴”二字,手指头突然指向了和大人,和珅不由自主地往后倾了一下。那个叫解气。

最解气的还是请君入瓮一案。罗锅子回家前,故意设计弄了十几个大箱子,整了些假金条在里面,果然敌人中了埋伏,乖乖地查抄进家,最后这些钱从哪来的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进了趟和府就变成了铅锭子。坏人虽坏,终也有被骗的时候。

除了德才兼备之外,刘墉也是个充满了生活情趣的人。他琴棋书画,无不精通。他尊妻爱家,体恤下人。他的朋友从贩夫走卒到达官贵人,算得上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看着他其乐融融的个人生活,你很难将其和一名国家干部的身份联系到一起。这也许是他不怕罢官的原因,他有自己的生活和乐趣,进可以兼济天下,退可独善其身,是进亦乐,退亦乐。真正到达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地步。

北京国子监的石碑上刻有刘墉中举时当届举人的姓名,刘墉是四等十六名(不一定确切),不是很靠前的名次。即使是在《宰相刘罗锅》播出之后,靠着此片大红大紫的是王刚,不是李保田。王刚把一代贪官描绘得活灵活现,足以称得上是新一代贪官的历史教材。许多人对之推崇有加,认为从王刚演的和珅身上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于是乎,和珅之风一发不可收拾,从《铁齿铜牙纪晓岚》到《日落紫禁城》,和珅成了金字招牌,众多小青年的人生偶像。

面对此情此景,我只想骂一句:一群罗锅,去他妈的!

不过从此也能看出,刘罗锅在中国一段时间内将仍是稀有动物,算得上“绝种好男人”。这种男人就像秦朝出土的刀币一样,乍一看灰头土脸的,没有黄金耀眼。倘若你能像考古专家一样深入进行解剖,就能体会出岁月积淀下来的它的不朽价值。

记得于教授的文学概论课给我们解释过“在场的缺席”和“缺席的在场”两个概念,当时对此只是一知半解,直到今天重观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突然发现:其实它们的内涵很明朗,借古讽今,好个刘罗锅,我为你喝彩!

 

 

Tag:  百态
6/29/2006

我就是一个心血来潮的孩子

心血来潮探访故人回来
淘到几丝旧风
 
卡卡好帅阿~~
[ 2006-6-19 10:29:00 | By: 菁 泠 ]
 

昨晚回家头一次看这届世界杯,巴西那一堆活宝好可爱啊~~一堆黑黑胖胖的人中显得8号好帅啊~~问了同学才知道,那是天才kaka,AC米兰的核心!!哇噻,看一场比赛认识一个帅哥~~

这张帅吧,呵呵~~~


8号?……

在巴西国家队是8号,在AC MILAN是22号
回答者:xywanggd - 经理 四级 6-29 20:24

[喜欢的文字]无题
[ 2006-6-16 13:37:00 | By: 菁 泠 ]
 
女孩的20岁,是她最美丽的年华
这时她的皮肤最青春,她的心地最柔软,她成熟中交织着孩子气,还有一些些梦幻
男孩的20岁,是他最黯淡的年月
他这时什么都没有,不能独立又不想依赖,挣扎而彷徨着,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所以,如果一个男孩在他20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年纪相当的女孩,请他一定要珍惜她
因为这个女孩是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陪你走过了最黯淡的日子

 

 

终于选上课了
[ 2006-6-3 21:37:00 | By: 菁 泠 ]
 

昨天早上六点钟起来直奔教室,可恶的选课系统居然还是登陆不上!疯了!只能说明,学校的选课系统……所以决定在教室等上一天,不信上不去!

戏剧化的是,上完两节课,到了一区一个教室,居然五分钟不到连教评带选课一起搞定,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也不枉我千山万水把本本搬到教室。

 

——原来名校也如此同病相怜

……

今天就到这里吧

明天还有最后一门开卷考试~

我已亭亭 不忧 也不惧

舞剧《红楼梦》
































红色小掇

 
没有比这更遗憾的了
 
 
 
 

爱上一个人

我向来不喜欢在自己的空间里多说自己的话
这里尽是些他山之玉
不过亦然是我的心事
明白的人自然明白
不啰嗦
 
 
Roy Keane
图文-曼联官方网站最后告别“谢谢你罗伊!”
 
Quoted from LP's blog:
 
"这几天心情颇有些不平静。……最早看到足球的时候接触的就是ManUnited,那个时候我最欣赏的Keane经典英式中场叱诧风云,而现在,走的走,老去的老去,而Keane竟然都没能等到合约到期而被release。。。心里实在无法接受~
 
最欣赏Keane的硬汉风格,场上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当队友被人欺负的时候,“朝我来!“这句话除了一个伟大的球队灵魂之外没有人能说出来。bless keane~ bless尚存的scholes,bless明日之星rooney,bless我钟爱的英式足球~~以及它最伟大的辉煌——Manchester United。"
 
Roy, wish you all the best!

 

quoted from http://jjin3252.spaces.msn.com/PersonalSpace.aspx

SHOCKING NEWS!!!!!!!!!!!!!!!!!

Keane leaves Manchester United


Roy Keane has sensationally left Manchester United by mutual consent, the club announced today.


A statement released by the Old Trafford outfit confirmed that their long-serving captain has departed with immediate effect after it became clear that his future at the club was untenable.

 

 

HOW CAN THIS BE??!!!

Keane has played for united for 12 and 1/2 years, cant think of any one to replace him, especially his leadership and threats to the opponents.

 

Ballack is crap, and his role is very different to roy's.  Ballack is not the kind of player dat tuckle the opponents and stop their attack.  And his attacking ability is doutful...

 

Ferguson will be dum to offer Ballack 600 million ponds salary, cuz he is not worth the money.

 

quoted from http://candybull.spaces.msn.com/PersonalSpace.aspx

老特拉福德不能不提的历史

200659晚上,老特拉福德时间,红魔8年的队长——Roy Keane,在这片感情深厚的绿茵上,作为凯尔特人和曼联队长各踢了半场比赛之后,告别了自己的球员生涯。69591这一创纪录爆满的上座率,足以说明老队长在球迷心中的地位。

      1993年从诺丁汉森林以375万英镑的转会纪录来到曼联的12年中,480次出场,虽然只有51个进球,但却带来了17座冠军奖杯。作为球队的核心,Keane和所有的红魔人见证了曼联历史上最辉煌的时——1992年开始,MU的联赛成绩从来没有跌出过前三,包括1999-2001联赛三连冠,而最值得骄傲的是1999-2000赛季的欧洲三冠王。那个时候,我们的中场左有速度奇快、突破凌厉的Ryan Giggs,右有传中技术世界第一的David Beckham,当中就是灵气十足的姜头王子Paul Scholes还有作风凶狠、传球一针见血的Roy Keane。队长可以不是球队踢得最好的球员,但是一定要是球队的精神核心,Keane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1997年,“国王”Eric Cantona退役,Keane接过了队长袖标。其凶悍但是不失智慧的风格在英超独树一帜,因为他,也许还有Patrick Vieira,后腰这个位置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不但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场防守屏障,更是球队反击和进攻的发起者——中场进攻和防守的转换枢纽。Keane就是对手的魔鬼,队友的天使。然而这位功勋队长在曼联的职业生涯告别方式却是令人心碎的200511月被俱乐部突然解约和一场晚到的告别赛。好在这场告别赛对于Keane本人是成功的,不但得到了Sir Alex Ferguson的高度赞扬,两人一笑泯恩仇,还在梦剧场接受了最后一次球迷的鼓掌。

      说到底,一切问题来自中场,那条梦幻中场随着Keane的退役也正式宣告终结。这条中场我们用了10年,除了换了右边的Beckham,其他人全老了,而新人没有接上班。所以大把年纪,状态不稳的Giggs还要再奔跑,视网膜脱落的Scholes可能还要出场。当初转会市场我们没有抓住Ronaldinho还有Robben,垂涎的Ballack也不会来了,所以中场的问题一拖再拖,到现在,我们完全依靠Rooney的个人发挥来创造机会。

      马上就要进入一个没有射手的时代了。看过曼联历史上1001个精彩入球,我们从来不缺射手,远有Dennis Law,近有1999年的四大射手——黑风双煞Dwright YorkAndy Cole,老而弥坚的Teddy Sheringham,还有神奇的娃娃脸Ole Gunnar Solskjaer,曾经在替补上场的20分钟内5次射门4个入球……这就是新老交替的痛,我们必须学着接受另外一个战术打法。

 

 

quoted from http://kendiamond.spaces.msn.com/blog/PersonalSpace.aspx

关于曼联队歌(非原创)
曼聯《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這首歌旋律的出處

曼聯《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是歡慶球隊奪冠的歌曲,歌曲創作於上世紀90年代中后段曼聯鼎盛時期。旋律歡快激昂,令人興奮不已。尤其是當高歌出幾位當家球星的名字,那種油然而生的自豪感無可言語。

以下為歌曲中幾個段落歌詞的出處及由來:

 

1.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Lyric I: Ryan Giggs - Prince of Old Trafford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中有這樣的一段:
Ryan Giggs, Ryan Giggs, Running down the wing
Ryan Giggs, Ryan Giggs, Running down the wing
Feared by the Blues, loved by the Reds
Ryan Giggs, Ryan Giggs, Ryan Giggs

不過,最早是Nottingham Forest的球迷在球場上使用的,而這個旋律來自50年代中期一部成功的電視連續劇《The Adventures of Robin Hood》中的主題曲,歌詞是:

Robin Hood, Robin Hood, riding through the glen,
Robin Hood, Robin Hood, with his band of men,
Feared by the bad, loved by the good,
Robin Hood! Robin Hood! Robin Hood!

不難理解爲什麽Nottingham Forest的球迷會把這首歌改歌詞在球場上唱,反正都是歌頌家鄉的英雄。其实如果提到“Nottingham”和“Forest”这两个詞,就可以聯想到Robin Hood這個傳奇人物了。當年Robin Hood和他的同伴們就在Nottingham一带活動,根據地就是Sherwood森林~~


2.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Lyric II: Andy Cole - The Andy Cole Song

歌曲中有這樣一段:
Andy Cole, Andy Cole, Andy, Andy Cole
When he gets the ball, he scores a goal, Andy, Andy Cole
What a goal, what a goal From Andy, Andy Cole
Give him the ball he'll score a goal,Andy, Andy Cole

Cole一共為曼聯進了121个球,球迷們稱他是Goal King Cole,在他狀態好的時間里,真的可以用那句“Give him the ball he'll score a goal”來形容。

這段音樂的曲調來自Boney M的一首叫《Hooray! Hooray! It's a Holi-Holiday》的歌。Boney M是前西德七八十年代十分首人矚目的一個組合,風格偏向Euro-Disco。不過樂隊成員來自四面八方,有的來自西印度群島,有的來自牙買加。70年代末,由於他們的Disco風格迎合了當時美國的Disco熱潮,使得他們在美國取得了更大的成功。

《Hooray! Hooray! It's a Holi-Holiday》的歌詞:
Hooray! Hooray! It's A Holi-Holiday
what a world of fun for everyone, holi-holiday
Hooray! Hooray! It's A Holi-Holiday
sing a summer song, skip along, holi-holiday
it's a holi-holiday

在Cole還在Newcastle的時候球迷就用這個旋律來讚揚Cole了,Cole來到曼聯之後,這首歌自然也就來到了曼聯球迷的songbook中,而現在也應該出現在Blackburn球迷的songbook中了。


3.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Lyric III: Ole Gumar Solskjaer - You Are My Solskjaer

You are my Solskjaer
My only Solskjaer
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ey
Coz when it's pouring
You just keep scoring
Please don't take Our Solskjaer away

這段歌詞十分能夠體現球迷對Solskjaer的熱愛,尤其是“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ey”這句話,對於時常在關鍵進球的Ole來説是太貼切了。

這段音樂來自美國鄉村音樂家Jimmie Davis的經典作品《You Are My Sunshine》。Davis 在1940年2月4日錄製了這首歌,發行後的一個月内在美國的銷量超過了100萬,在英國發行後,當時的國王喬治六世說這首歌是他的最愛。

《You Are My Sunshine》的歌詞:

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
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
You'll never know dear
How much I love you
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


4.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Lyric IV: Roy Keane - Oh Roy Keane, He's a demon

這次是唱給曼聯的隊長--Roy Keane的歌。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中有這樣的一段:
Oh Roy Keane, He's a demon
He wears a demon's hat
Coz when he saw Old Trafford
He said "I fancy that"
The rest all tried to sign him
But he chose the Red and White
Of world famous Man United
Coz We're always dynamited

這段經典的旋律來自《My Old Man's A Dustman》的歌曲,這首歌是英國音樂傳奇人物Sir Lonnie Donegan的不朽作品之一。

Sir Lonnie Donegan被譽爲是英倫搖滾音樂的奠基人。在上世紀50年代,他的音樂橫掃英倫三島。他融合了民謠、爵士、福音和藍調,創造出一種新的音樂風格Skiffle,他自然成爲了“The Legendary King of Skiffle”,使他成爲了英國第一位音樂超級巨星。

Sir Lonnie的作品感染力在於他的通俗化,而且注重即興發揮。樂隊使用一些簡陋怪異的樂器(號稱有用掃帚做的單弦‘Bass’)。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組建自己的樂隊,於是英國各地一下子冒出了許多同類樂隊,他们在一些節目和街頭聚會上表演。事實上,那是衝擊英國的的第一次大衆參與的音樂文化浪潮。

《My Old Man's A Dustman》這首歌改編自英國民閒小調“My Old Man's A Fireman”。它是Sir Lonnie後期的作品,那時他在傳統音樂中融入了新穎的音樂元素,以下是被球迷所採用的那段旋律:

Oh my old man's a dustman,
He wears a dustman's hat,
He wears cor-blimey trousers
And he lives in a council flat.
He looks a proper nana
In his great big hobnail boots:
He's got such a job to pull them up
That he calls them daisy roots.

 

5.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Lyric V: Manchester United - Glory Glory Man United

《Glory Glory Man United》的旋律最早來自基督教信徒聚會時的讚美詩《Oh brothers,will you meet us on Canaan's happy shore》。

在1861年, 一首爲了紀念廢除奴隸制度者John Brown的歌曲《John Brown's Body》用了這個旋律,歌詞如下:

Glory,Glory!Hallelujah!
Glory,Glory!Hallelujah!
Glory,Glory!Hallelujah!
His soul is marching on


用這個旋律還有幾首軍歌,版本也很多的,其中比較出名的有以下這個:

《What a Way to Die》

Glory,glory what a terrible of a way to die!
Glory,glory what a terrible of a way to die!
Glory,glory what a terrible of a way to die!
What a terrible way to die

其它版本無論歌詞怎麽變,總離不開Glory Glory什么的。

1983年, 曼聯打進足總杯決賽,於是發行了現在耳熟能詳的《Glory Glory Man United》

Glory,glory,Man United,
Glory,glory,Man United,
Glory,glory,Man United,
And the reds go marching on!on!on!

不過,最早唱這個旋律雖然是Tottenham的球迷,但是把這個旋律發揚光大的正是曼徹斯特聯隊。

以下是全部歌詞: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

There's only one United
There's only one United
There's only one United
There's only one United

Champione, Champione
Oh Wey, Oh Wey, Oh Wey
Champione, Champione
Oh Wey, Oh Wey, Oh Wey

We retained the Premier League
Last year on Merseyside (x3)
We retained the Premier League
Last year on Merseyside (x2)

Ryan Giggs, Ryan Giggs
Running down the wing
Ryan Giggs, Ryan Giggs
Running down the wing
Feared by the Blues,
Loved by the Reds
Ryan Giggs (x3)

Oh Teddy,Teddy
Teddy, Teddy, Teddy, Teddy Shearingham
Oh Gary, Gary
Gary, Gary, Gary, Gary Pallister

Andy Cole, Andy Cole
Andy, Andy Cole
When he gets the ball
He score a goal
Andy, Andy cole
What a goal, what a goal
From Andy, Andy Cole
Give him the ball
He'll score a goal
Andy, Andy Cole

You are my Solskjaer
My only Solskjaer
You make us happy
When skies are grey
Coz when it's pouring
You just keep Scoring
Please don't take our Solskjaer Away

Oh Roy Keane,
He's a demon
He wears a demon's hat
Coz when he saw Old Trafford
He said "I fancy that"
The rest all tried to sign him
But he chose the Reds and White
Of World famous Man. United
Coz we're always dynamite

Glory, Glory, Man. United (x3)
And the Reds go marching
On! On! On!

Sing up for the champions (x4)

5/14/2006

可圈可点 可低徊

2005-12-06 16:20:32   来自: 旧精魂- 未饮孟婆茶..... (上海)
  [这是最沉痛的文字: "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 这种近于绝望的孤寂, 哪是孩子们能懂的呢?
  骈文写到如此不知呆板空洞何在? 可惜,可惜!]
  
  聊斋志异(原序)
  
    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
按:三闾氏,楚屈原也;长爪郎,唐李贺也。
自鸣天籁,不择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逐逐野马之尘,魍魉见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
按:黄州,苏东坡;干宝著《搜神记》。
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
按:夥,即伙,多的意思。 
甚者:人非化外,事或奇于断发之乡;睫在眼前,怪有过于飞头之国。遄飞逸兴,狂固难辞;永托旷怀,痴且不讳。展如之人,得勿向我胡卢耶?然五父衢头,或涉滥听;而三生石上,颇悟前因。
按:五父衢,古道名,典故不知;三生石,唐李源与其前世相遇之处。
放纵之言,有未可概以人废者。
  
  松悬弧时,先大人梦一病瘠瞿昙偏袒入室,药膏如钱,圆粘乳际。寤而松生,果符墨志。且也,少羸多病,长命不犹。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每搔头自念,勿亦面壁人果吾前身耶?盖有漏根因,未结人天之果;而随风荡堕,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何可谓无其理哉!
  
  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按:杜甫诗,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黒。
  
  康熙己未春日  柳泉自题
 

2005-12-06 16:21:02: 旧精魂- 未饮孟婆茶..... (上海)

  又:王士禛,《聊斋志异》题辞:“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时。”

——松落哥哥的典故:)

 

5/6/2006

时时刻刻

片  名:《时时刻刻》(The Hours )
出  品:派拉蒙公司、米拉麦克斯公司2002年联合
主  演:
  妮可·基德曼(Nicole Kidman)
  朱丽安·摩尔(Julianne Moore)
  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
  埃德·哈里斯(Ed Harris)
  托妮·克莱特(Toni Collette)
导  演:史蒂芬·道德利(Stephen Daldry)
类  型:剧情片
分  级:PG-13 

剧情简介:

  三个不同时代的三个故事与三位女人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构成了穿越影片《时时刻刻》的主轴。每位女人都与另二位女人生命链条中的一环相连,冥冥之中的一部文学巨著不可抗拒地改变了她们的生活……

  首先出场的是20世纪20年代初伦敦郊区的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尼科尔-基德曼饰,Nicole Kidman)。游走于疯狂边缘的弗吉尼亚着手写著她的第一部超乎寻常的小说《达洛韦夫人》(Mrs. Dalloway),同时她也与精神上病魔所带来的折磨相抗争。

  20年后的二战末期,家住洛杉矶、为人妻母的劳拉-布朗(Laura Brown,朱丽安-摩尔饰,Julianne Moore)阅读了这部小说。劳拉感到这本书给了她诸多启迪,深深地影响着她,并对自己所选择的生活产生了质疑。

  最后出场的是现时纽约城里的克拉丽莎-沃恩(Clarissa Vaughan,梅丽尔-斯特里普饰,Meryl Streep),一位现代达洛韦夫人的翻版。克拉丽莎爱上了朋友、杰出的诗人理查德-布朗(Richard Brown,埃德-哈里斯饰,Ed Harris),他因爱滋病(AIDS)而濒临死亡的边缘,克拉丽莎正筹划着与前情人理查德进行最后的聚会。三位女人的故事相互交叉,并最终以其惊奇和超越而得到了彼此间的呼应。
 
作者:spielberg
三个女人的故事。
第一个是维吉尼亚,一位有心理疾病却才华横溢的女作家,正在试图写一本关于女性的书,书名叫《戴罗薇夫人》。她有同性恋倾向,但她是个不折不扣地女性主义先驱。她试图借戴罗薇夫人的命运去探索女性生活的意义,去表现女性受到的歧视和心灵的压迫,去表达女性对应该获得的尊重的渴望。但燃烧的天才让她常常游走在疯狂和清醒的边缘。她曾经两次试图自杀。爱她的丈夫为了缓解她的压力,把家搬到伦敦郊区。但他并不真正了解维吉尼亚要的是什么:交流,思想层面的交流。封闭的环境让维吉尼亚的处境更加艰难。她理解丈夫的爱,但她更明白丈夫并不知道如何爱她——没有人找她谈话,没有人倾听。佣人把她当成疯子。姐姐的短暂的拜访,让她发现世界上唯一可以和她交流的竟然是姐姐的小女儿。而姐姐一家的离去,让她重新感受到被隔绝。她试图逃走,在火车站被丈夫追回去。她思索着戴罗薇夫人的命运,她希望故事里的那个女人,能了解自己的一切,能被理解,能过想要的生活,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后,维吉尼亚没有摆脱抑郁症的折磨,慢慢淹没在汹涌的河水里。
然后是罗拉。50年代的女性。和那时候的所有公认的幸福的女人一样,她甜美安静,有爱她的丈夫,有聪明的儿子。而她的第二个孩子也马上要出生了。然而没有人从心灵上真正地接触过她。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看上去舒适美好,但当早上送走上班的丈夫,罗拉的失落只有自己能够感受。心灵的孤独让罗拉迷恋上了维吉尼亚的小说:《戴罗薇夫人》。而书中对女性压抑的描述,让她对生活有着隐隐约约的恐惧。那一天是丈夫的生日,她计划做一个蛋糕,给平淡的生活一些点缀。当儿子问,为什么要给爸爸做蛋糕的时候,她说,为了让爸爸知道我们爱他。儿子问如果不做蛋糕,爸爸就不知道我们爱他么?她愣 耍这就是她的生活?和丈夫心灵上的隔阂,极度欠缺的灵魂的交流,甚至让她没有机会表达她的爱。而朋友的拜访进一步打破了她外表的宁静。朋友得病,可能无法生育,这让她感受到作为女性的压力。她不知道女性的意义是不是真的被社会定位在了繁衍后代的层面。她害怕这种被表面的美丽掩盖的极端缺乏意义的生活。而在安慰朋友的时候,她吻了她。儿子怨愤的眼神和朋友的不知所措更加深了她的不安——她怀疑自己是同性恋、不爱丈夫、厌倦生活,就像戴罗薇夫人那样。书中的压抑和自杀倾向让她不能自控,她试图自杀,但最终失去了勇气。她于是逃走了,从她的家里和儿子的面前。她逃去了加拿大。
第三个女人是克拉丽萨,这个名字和戴罗薇夫人一样。所以,她热爱的诗人理查德半开玩笑地把她称作戴罗薇夫人。而理查德,就是罗拉的儿子。那一天对克拉丽萨来说,本来是很美好的。理查德的作品得了奖,克拉丽萨准备为他举行一个庆祝聚会。当他来到理查德的家,才发现自己把一切想象得太好了。理查德处在艾滋病晚期,对生活早已经失去了希望。而那天的得奖,反而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他认为这些荣誉,只是社会在安慰一个垂死的人,在塑造一个供人参观的雕像。他也在读《戴罗薇夫人》,他爱克拉丽萨,但她的美好和他的病情的巨大反差却加重了他的绝望。而童年母亲的出走,也一直深深根植在他的心里。他害怕生活,害怕那些美好表象下的不可预测的一切。他害怕被抛弃。克拉丽萨和里查德为聚会的事情争吵,她回到家,坚持为聚会收拾房间。她是一个独立的女人,没有被任何男人束缚,她自主地和一个女人同居。但她无法否认自己对理查德的爱。下午,她再一次去找他,希望说服他参加聚会,却发现理查德正企图自杀。手足无措的克拉丽萨,被迫跟随理查德的思路回顾了曾经的美好时光。理查德在克拉丽萨的注视下悄无声息地翻身从窗户跳下去,结束了绝望的生活。克拉丽萨从理查德的电话本中找到罗拉,联系上她。罗拉从加拿大赶来克拉丽萨的家,交谈中了解了克拉丽萨独立的观念和生活,心里充满感慨。在维吉尼亚的遗书中写道:直面你的生活,每年每月,时时刻刻,直到永远。
 其实电影就是女性对生活的寻找,从维吉尼亚找到罗拉,从罗拉找到克拉丽萨,每个女人都在思考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怎么面对。而从维吉尼亚到克拉丽萨的路,也正是女性从压抑到自我认知的道路。事实上,独立的克拉丽萨也并非快乐。这意味着她也没有找到最终的答案,而因此这种寻找也并没从她的故事里间断。在她之后,还会有无数女性会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去为被尊重和被理解而努力,去寻找作为一个女人而存在的真正意义。这种寻找寻找是每一个女人的,从过去到如今,从如今到未来。
 

好在还有这样的安慰:我们的生活中总有这样或那样出乎意料的时刻,她会突然降临,给予我们梦想中的每件事……所以,我们仍然珍惜这个城市,这个早晨;我们仍然梦想,梦想每件事,梦想更多。

——《时时刻刻》

 
弗吉妮娅·伍尔芙肖像

 

作者:阮一峰

《时时刻刻》中的三个人物都与死亡有很密切的关系,这样的处理是为了更好地突出生命的可贵。就象伍尔芙在电影中说的一句台词,当时她的丈夫问她为什么要让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死去,她回答说:“有些人死了,可以让我们更珍惜生命。”

很多人原来是根本不相信同名小说能够被拍成电影的,因为小说描写的都是人物的内心世界,怎样把长篇累牍的心理活动表现在银幕上是个巨大的难题。而且从一开始剧组就决定不采用画外音的做法,这样更增加了编剧的难度。结果影片中使用了很巧妙的手法进行了场景的切换,比如两个女主角采用相同的方法扎辫子,一下子就把两个相距80年的场景连起来了。再比如,上一个镜头还是伍尔芙写下《达洛卫夫人》的第一行,下一个镜头就是另一个女主角在读这句话“我想我要自己来买花”。

虽然《时时刻刻》牵扯到了两部小说——《达洛卫夫人》和同名原著——但即使没读过也不会影响你欣赏这部电影导演戴德利说:“如果你对伍尔芙一无所知,或者你根本不了解《达洛卫夫人》这本书,那只会带来很微小的区别。对于那些读过原著的读者,我希望他们会发现这部电影其实是一张藏宝图,他们可以从中体会我们创作时的巨大乐趣。”

 

小木屋的独处

  记者:我看过一篇报道,说你为了理解这个角色,开拍前特地跑到森林里租了间小木屋住下,你觉得那段独处的日子对演技有帮助吗?
  基德曼:那段时间,我完全是一个人呆着。想了很多,完全体会到了当时伍尔芙的那种与世隔绝的生活状态,还有她的那种抑郁和脆弱,我觉得我就是那个病态的、受尽折磨的“伍尔芙”!我从不同的角色中能够得到不同的收获,这次,我能够有机会大量阅读伍尔芙的作品,这个女人深深感染了我,但我不能肯定我一定读懂了她。我觉得这反而是件好事,因为伍尔芙在写作时,基本上也是处在一种迷茫、失落的状态中的。她是个天才,我所能接触到的,只是她整个人生的冰山一角
。她的社交圈很复杂,关系更复杂,我看了很多她当年写给她丈夫里奥纳多的情书,写得真好啊!语句优美,用词讲究,又机智又俏皮,情书里的伍尔芙简直就是个调皮、聪明的小女人,我很受感动,也很欣赏她这一点。外界对她是不是同性恋这一点一直很好奇,可我觉得,那些情书充分说明了她是一个性感的、渴望爱情的女人,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记者:那你又怎么看待伍尔芙和她姐姐接吻这件事?
  基德曼:我不想讨论这一点,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关心的只是我怎么去“演”、去诠释伍尔芙。对于伍尔芙和她姐姐文尼莎的同性恋疑问,外界已经讨论得够多的了。

  伍尔芙的“后遗症” 

  记者: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对你来讲是不是件难事?
  基德曼:很难。直到看完了剧本,我都不敢相信,他们要我演的是伍尔芙这个人。我跟导演说:“我拿不下来,太难了!”我的朋友也警告我:演那样一个老态龙钟的女人,你会毁掉你的事业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想,如果导演坚持让我来演,那么我会平添很多信心的。我脾气倔得很。

  记者:伍尔芙这个角色现在还在影响你吗?
  基德曼:我看起来正常吗?(笑)她多少给我留了些“后遗症”——她的文字、她的深刻以及她的人生观。就像库布里克会影响很多人一样,伍尔芙也影响了我,她深入我的骨髓,和我清晰地对话。影片通过伍尔芙的小说《达罗威夫人》,把三个女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这也就是文学的魅力。

  记者:她的那种消沉影响你了吗?
  基德曼:很多人都这么问过我,我也仔细地想过。有时候,生活和艺术难免发生混淆,但这是件好事,既能够拓宽你的视野,也能够更好地理解艺术。

  生活里的哲学家

  记者:相比较而言,你觉得自己在《红磨坊》和在《岁月如歌》中的表演,哪个更能代表你演技的高峰?
  基德曼:都不能。现在,我对角色的理解基本上已经转化为一种本能,我有我自己的定义,有时候还会故意不听别人的建议,“反其道而行之”。我不想把《红磨坊》重复10遍,也不想把伍尔芙演上10年,好在我目前又在开始尝试完全不同的角色了,常变才能常新。

  记者:有人说,你每次演戏都投入了110%的精力,那么,你从演戏中又收获到了什么?
  基德曼:满足。另外,和不同的人合作,我也能够获得不同类型的智慧。生活里到处都有思想家,我们身边到处都有哲学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是,斯坦利·库布里克也是。(汤颢)

5/4/2006

菁菁者莪

夭夭
菁 泠 发表于 2006-3-12 15:50:00

植树节,想起了夭夭。

高三的时候跟WYZH和CHY一同种的一棵桃树,在一中新校区。因为是桃树,所以取名夭夭,桃之夭夭。每个礼拜,我们会去浇水,看看夭夭长大了没。没过多久,新枝抽了,开出点点粉红色的桃花,我们很是欣喜。到了夏天,夭夭开始生虫,秋天落叶,冬天秃枝。第二年春天,没有再发新芽。过不久,我们偶然经过,夭夭已经被从脚跟斩断。

从此,只有怀念,怀念一树的桃花,那个特别的春天。

 

——怀念我的妹妹我们的霜晨月……

 

菁 泠 发表于 2006-4-29 20:45:00

下载下面这个小程序。
输入姓名,测试人品,满分一百,仅供娱乐~

user45/guoxiaojing/upload/429825382.rar

 

——偶可是*哦~~

竟与CF一样

F竟与D一样

 

菁 泠 发表于 2006-4-29 20:25:00

看看你的姓氏图腾是什么?





 

舞剧《南京1937》
菁 泠 发表于 2006-3-19 22:09:00

刚刚从南京紫金大剧院回来。晚上看了中国歌剧舞剧院的大型原创舞剧《南京1937》,舞者很卖力,情节很感人。

舞剧《南京1937》分幕介绍

序 

天堂路上的相遇 

 第一幕 
                        

      天真烂漫的女孩张纯如在一座迷幻的迷宫里,发现了一本书。当她翻开第一页的时候,被书中的情景所吸引。1937年的春天,古都南京是那么繁华,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们过着他们平静却安逸的生活。张纯如体会着人们简单的幸福,一个美国女人魏特琳的出现使她更加好奇的跟随着故事的发生。在校园中,魏特琳送给女学生们从美国带回来的礼物,张纯如仿佛回到了60多年前的古都南京金陵女大的校园里,美好的瞬间使她陶醉,一切都在优美的童谣中化为永恒。冬天来了,枪炮声不绝于耳,恐怖笼罩在南京城上空。南京城不再繁华,到处充斥着逃难的人群。明天将会怎样,一切都是未知。

                                    一幕一场:迷宫(一)

 
                                    一幕二场:南京街景

                                    一幕三场:校园

                                    一幕四场:逃难
                       

                                                            第二幕

金陵神伤
                        
     在战争来临的时候,人的命运已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在那恐怖的两个星期之内,平凡百姓们清贫但却平静的生活被一扫而光,南京城瞬间变成了人间地狱。人的生命在战争面前显得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张纯如看到了南京城里的生死世界,狭小空间里生命的乞安和偌大城市里日本兵肆意的屠杀和羞辱。她不敢相信自己手中这本书所记录的灭绝人性的历史事件,竟然在数十年前真实的发生过。她“无法想象魏特琳当时所面临的鲜血和混乱的场面”。 
      但此时的张纯如也正像许许多多的南京市民一样感受着生与死的瞬间变幻,一双双绝望的手向她求救,每一次日本军刀的砍下,鲜血溅满她的全身。

                                                 二幕一场:恶魔进程

                                                 二幕二场: 屠城

                                                 二幕三场:迷宫(二)

                                                 二幕四场:凌辱

                                                 二幕五场:绝望
                       

第三幕 
                        
      当张纯如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满脸的泪水转变成愤怒和困惑。身心俱疲的她已经无法分清历史和现实,在迷宫中张纯如找不到任何的出路却看到了满身伤痕的自己,看到了魏特琳,魏特琳的死让她崩溃。身处异境的白影开始后悔告诉张纯如历史的真相,让她经受噬人的折磨,她无法面对张纯如,只能无助的看着张纯如一步步地走向死亡,直到没有一丝回头的可能。张纯如最终给世人留下了她耗尽生命所写成的《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让更多人了解到了那场人类的洗劫。每个经历大屠杀的人最终都走向了死亡,或是肉体的或是精神的。幸存者虽然勉强活了下来,却将他们的记忆永远凝固在1937年,停留在那个狭小的时空之中,而张纯如和魏特琳也永远没能离开1937年的南京。 遇难者,幸存者,见证者用血红的记忆告诫世人,“遗忘大屠杀就是第二次屠杀”。

三幕一场:现实世界

                                       三幕二场:迷宫(三) 

                                       三幕三场:张纯如之死 

                                       三幕四场:记忆 
                       

 尾声
                       

天堂归

"professed love of what one actually fears"

Shè〈名〉
1)古邑名 [She village]。在今河南省叶县南。春秋时属楚领地。汉置县。如:叶县凫(指得到皇上眷念的县令)
2)姓。如:叶公好龙[like Lord Ye who claimed to be found of dragons but was mortally afraid of them]
叶,旧读shè。汉·刘向《新序·杂事五》:“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夫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叶公见之,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
——赧甚,在下从前是真不知道……
——而且而且竟然昨晚的青年歌手大奖赛上余秋雨就点评出这个!!!
 
suyefeixie 2005-3-11 11:51
新中国成立时,也有人提倡“国”字简化为口里一王,但很快就因封建色彩而改为口里一玉
======================
错误,国是日本字,日本用的比中国早!
还有,里面不是玉,而是王+点,那一点代表心,其实就是对王忠心!
国,才是不折不扣的封建字,外国字!
——是真的吗?
 
改国字的笑话
http://www.cnlssww.com/PRINTLR.ASP?ID=569
    中国有名的女皇帝武则天,也是个书法家,不过她有喜欢制造新字的癖好,曾利用她的权力,自制了十九个新字,颁行天下。她自己的名字,也是自制的,含月日当空之意。但她自制新字时,也闹了个笑话。
    据《南朝佥载》说,天授年间,有个幽州人向武则天上书,说是“国”字不好,应该重新创造,因为古写的国字,中间是个或字,有惑乱天象之意。如今皇帝姓武,应将“或”字换去,改成口中藏个“武”字,便能“武运长延”云云。武则天听了十分高兴,即下令将国字改变。不料她的诏令颁布不久,又有人上书说:“武”字藏在口中,等于是将皇帝囚禁了,不详之极。武则天大为愕然,马上又下令取消这个字,再另造一个新的国字,那是在日中加上“八方”二字,即权力遍及八方之意。这个新字在武后临朝期间,是通行全国的,如今在出土碑石中还可以见到这个怪字。
    国字从“或”本来有所根据,“或”者“域”也。是疆土区域之意。但是这个字偏有人对它不满意,除了武则天之外,太平天国的首领们,亦曾将它改成口中藏“王”,一切官私文书,都写成“天国”。大抵是认为这个国家是天王一人的财产吧,但他们都忘了或者不知道武则天时代的笑话。
    到了民国初年,不知是谁人的主意,又曾一度把“国”字改成口中藏个“民”字。以为如今是民国了,以民为主,所以“国”字也得改一改。这字曾经在社会上流行过,连旧《辞海》、《中华新字典》等也收了这个字,称为俗字。
    五十年代,文字改革诸公,也忘不了改“国”字。当时有人主张用太平天国时通用过的国字,但有人指谪说,如今哪来的“王”,不妥。争来争去,结果是把日本用的“国”字引了来,便成为如今简化的“国”字了。
    更有一个笑话,也是出现于五十年代初期,某县有个小学教师认为国字不好,如今人民当家作主,国应是人民所有,于是他把国字改为口中藏“人”。为了表示自己高明,在墙上刷写标语时,凡有国字,一律写成“囚”字。过了不久,给人揭发:不得了,你把国变成人民的囚笼,这是何居心?于是此公以反革命罪名锒铛入狱。
    可见字是不能乱改的,热心于此道的先生们,下笔时还是慎重斟酌为好,以免贻笑万世。(刘逸生)
 
太平天国钱币很有特点,钱文“天国”代表至高无上的天朝,“国”字取其简写国字,玉字去点,而代表“国中之王”,这个“王”当然是自称天王的洪秀全了。所以凡是太平天国钱币,国字皆无点,有点则为伪铸。
http://www.51cang.com/ENG/_private/cjyd/qianbi/qianbi021.htm
 
回复:为何太平天国的国字无点? 
太平天国的简化、改动的字大约有数十个。太平天国之国,取王居国中之意,故无点。现在用的简化字是否取其立意我不是很清楚。但太平天国的各种对文字的改动似乎都只是为了迎合某些拜上帝教的说法,比如天国之天上横长过下横,表示尊天,其对文字的简化也并非为了使书写方便而创。 
作者: 143.89.188.*  2005-2-3 19:39
 
fanaticfc  于 Sat Apr 30 13:07:47 2005 在该主题下发言如下:
标题:● 方舟子谈简体字
    有反对汉字简化的人声称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写出来的,比如“国”字。 我
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商金文上的“国”字写作“口戈”,左边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边的“
戈”是武器,也就是说,“国”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卫下的土地。甲骨文的写法颠倒
过来,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横,成为“或”字了。这一横
是什么意思呢?许慎说是“以守一,一地也”,与“口”重复,不太可能,所以有的
学者认为这一横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后来在“或”的左边加了波状的一竖,表示“
戈”的柄,到后来这一竖向两边扩展,成了“匚”,“或”的最后被完全包围,成为
繁体的“国”〔□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斯制造小篆的时候。
    但是这不等于说繁体的“国”是正宗,因为“国”字还有另外一条演变路线。非
常早的时候,商金文的“口戈”写法,右边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表“国
”了,所以作废的第二批简化字把“国”写作“□”,也是古已有之。但“□”的写
法毕竟不容易辨认,所以就往里面填,这就有了“□八土”“□王”“□玉”。如果
我们到历史博物馆去,看到太平天国的旗帜,就会发现他们把“太平天国”的“国”
写成“□王”,那可绝不是郭沫若之流伪造的文物。武则天造字,也在“国”字上作
文章,先是“□武”,后来觉得有自己给困在里面的意思,不吉,改成“□八方”〔
上八下方〕。
    “国”字可能是汉字中写法最多的一个字,据统计有四十一种之多,最奇怪的一
种写法是三个“秦”垒一块,大概是汉初的一种写法,取“三秦”之意。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是最
通行的写法,而且还流传到了国外,日本、韩国也都这么写,难怪大陆会把它当成标
准字。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条总
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赧甚赧甚,在下过去真没注意过~
 
fluctuate
v.intr.(不及物动词)
To vary irregularly.See Synonyms at swing
波动:不规则变动参见 swing
To rise and fall in or as if in waves; undulate.
沉浮:在或似在波浪中沉浮;波浪起伏
v.tr.(及物动词)
To cause to rise and fall or vary irregularly.
使起伏或不规律变化
——赧甚赧甚赧甚,在下当时真没听明白@_@
 
幸甚至哉,与你们同行:)
4/30/2006

this is how

跨国公司的中文水平 
By [ 方军 ]  2006-4-6 20:39:54

现在有的跨国公司的中文的确越来越好了,哈,当然,有的也越来越差了。

今天路上看到西门子广告语:

知其道 用其妙

和之前飞利浦的广告有异曲同工之妙:

精于心 简于形

汽车品牌名字,奔驰是译得非常好的,可它最近的广告词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前所未有,因为之前所有

其实说起来也不错,至少还显得有点文化的。不过上个月意大利老先生博吾乐看到之后还是疑问了一下,他以为自己又看不懂中文了,哈。

汽车品牌译名有几家译得相当好,比如宝马奔驰奥迪凌志也相当讨人喜欢,不过它还是改名为“雷克萨斯”。去年有个台湾的朋友解释了一通,倒是能理解,因为在中国大陆,看不懂的、像英文的,才是高档,台湾凌志没有换名字,因为它根本就不用中文名字,在台湾的习惯是用高档产品的人都直接说英文。

说起来,现在的车型名就译得太糟糕了,福克斯,骐达,爱丽舍……

多少年没出现“雅阁”这么好车型译名了,“飞度”算是译得比较好的。

附1,《蓝海战略》作者的中文名字

还有个名字的翻译比较有意思,《蓝海战略》的作者,他的名字在书上被翻译为:“W.钱.金”结果,大家不知道怎么叫他了,这次他来中国,好像很多人叫他“钱金”,估计以后中国人见他会叫“钱教授”,哈,金教授就这样变成了钱教授。

肖知兴说韩国人本来就有中文名字,无翻译之说,W. Chan Kim的中文名字应为“ 金伟灿”。过去我用的“金昌为”那就该有问题了。那我以后提到他这样写:金伟灿(W. Chan Kim)

附2, Google的中文水平见长

再补充一个,Google的中文水平也见长。今天去Google中文首页,发现它的新闻搜索现在的名字已经不再叫“新闻”,而是叫“资讯”了。

百度的类似服务一直叫资讯,Google以前叫新闻,改了,说明它终于适应中国国情了。这个小小改动,背后可是大智慧。

Google自己的中文名字也是个难事,它会叫什么呢?记得以前福布斯中文版给它的名字是“古狗”,正好和“雅虎”对仗,哈。

——可惜现成了莫名其妙的“谷歌”~

hehehehe 说:
我觉得“骐达”(不是琪达)翻得不错呢,TIIDA....
Lexus的中文名字是雷克萨斯, 不是“雷萨德斯”, 估计作者跟“梅塞德斯”搞混了, 由此看来还是“凌志”上口好记.
前所未有,因为之前所有, ..对应的英文倒更容易理解, it never happened before because it all happend before....
知其道 用其妙 -- this is how
精于心 简于形 -- sense and simplicity

翻译真是门很奇妙的学问....
at 2006-4-7 6:00:02

“ 乔丹的伟大之处,是在于他能让别人变得更好。”
4/26/2006

专四时期的流行

七个经典心理题
第一个故事:企鹅肉 
  一个人在朋友家吃饭,问朋友这餐吃的是什么肉?朋友说是企鹅肉,他就号啕大哭自杀了。  为什么? 
第二个故事:跳火车 
  一个人坐火车去邻镇看病,看完之后病全好了。回来的路上火车经过一个隧道,这个人就跳车自杀了。
  为什么?
第三个故事:水草 
  有个男的跟他女友去河边散步,突然他的女友掉进河里了,那个男的就急忙跳到水里去找,可没找到他的女友,他伤心的离开了这里,过了几年后,他故地重游,这时看到有个老头的在钓鱼,可那老头钓上来的鱼身上没有水草,他就问那老头为什么鱼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草,那老头说:这河从没有长过水草。说到这时那男的突然跳到水里,自杀了。
  为什么? 
第四个故事:葬礼的故事 
  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pp的男子,并对他一见倾心。但是葬礼后那个男子就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后来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
  问为什么? 
第五个故事:半根火柴 
  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根火柴,推理这个人是怎么死的? 
第六个故事:满地木屑 
  马戏团里有两个侏儒,瞎子侏儒比另一个侏儒矮,马戏团只需要一个侏儒,马戏团里的侏儒当然是越矮越好了.两个侏儒决定比谁的个子矮,个子高的就去自杀可是,在约定比个子的前一天,瞎子侏儒也就是那个矮的侏儒已经在家里自杀死了.在他的家里只发现木头做的家具和满地的木屑.
  问他为什么自杀? 
第七个故事:夜半敲门 
  一个人住在山崖的小屋里,半夜听见有敲门的,他打开门却没有人,于是去睡了,等了一会又有敲门声,去开门,还是没人,如是者几次。第二天,有人在山脚下发现死尸一具,警察来把山崖的那人带走了。

  如果你答得出来,想想那是因为什么?是不是你曾经看过,或者曾经用过这个经验?如果你答不出来,也想想是什么原因!他与教育技术、与学习理论、与建构主义......等有什么关系?

 

 

 

 

 

 

 

 

 

 

七个经典心理题答案:
一.企鹅肉
  几年前,他和一个朋友出去玩,遇海难漂到一个岛上,没有东西吃。朋友出去找东西,带回了烤好的企鹅肉,而且腿上捉企鹅时受了伤。朋友不肯吃企鹅肉,结果饿死了。现在他吃到真的企鹅肉,知道那时候朋友是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来烤了给他吃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最好的朋友也会骗人。
二.跳火车
  因为他看好的是眼睛的病。经过隧道,以为眼睛又看不见了。经受不住打击,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心理素质不好的人过隧道,应该带手电。
三.水草
  答:几年前,他跳水里找女友的时候,自己的腿被一些东西缠住了。就拼命的蹬,总算挣脱了那些东西。他以为那是水草。现在他终于明白,那是女友的头发。
  这个故事告诉女孩子们:和男朋友去河边散步的时候,不要留长发。
四.葬礼的故事 
  因为家里如果再死一个人,又可以举行一次葬礼,那个pp男子又会来参加葬礼,妹妹就又可以见到他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长的帅的人,不应该去参加别人的葬礼。
五.半根火柴 
  几个人乘热气球旅行,路过沙漠,气球漏气,很危险.大家把行李全都扔下去了,还不行.只好扔下去一个人,大家决定拿几根火柴决定.谁抽到半根的把谁丢下去.事情就是这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乘热气球的时候,应该在口袋里准备一根长的火柴,以备不测。
六.满地木削 
  因为另一个侏儒把矮个侏儒家里的所有家具的脚都剧了一截。矮个侏儒看不见,一摸家具都突然矮了许多,以为自己长高了,觉得失去了竞争优势,从此生计无处着落。从今往后,他的演出再也上不了票房排行榜,他再也当不上嘎那最佳男主角,大伙儿看了他的演出不再兴奋的歇斯底里的大叫;他再也代表不了……他好绝望,于是就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你认为你最近工作效率比别人高,进度比别人快的时候,要搞清楚同事是不是出去吃烤羊腿、看烟花大会去了。
七.夜半敲门 
  因为他的门开在悬崖边,那个人好不容易爬上来,他门一开,就被推下去了。如此几次,破了气门而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一身铁布衫横练,要求救时,还是应该从窗户入手的。

——http://www.etc.edu.cn/blog/cxm/archives/000946.html

死海古卷圣经神奇的发现

这本古卷远在第一世纪以前大约一百年的时候就被藏在死海西北山洞中,因为这个地方离开耶路撒冷大约只有十五、六哩的路,所以就称这本古卷叫死海古卷。它是在一九四七年方才被发现的。古本是抄在羊皮上面,距离今天大约有二千年以上的时间。在这以前世界上最古老的旧约圣经抄本也不过是九百至一千年以前的抄本,名叫马素列古卷(Masoletic)。但是圣经最前面的摩西五经是在三千五百年以前写的,那么我们怎么能知道,经过了二千五百年以后多次的转抄又转抄,竟没有把错误加到圣经里去呢?尤其在十九世纪时代兴起了神学批评家来,再加上进化论的学说一同兴起攻击圣经。他们指责今天的圣经和三千五百年以前的原著圣经相差很大距离,所以它是最靠不住,最败坏,最不可信的,甚至不信派的传教士们,和教会中的主教们,也有附和和响应他们的。到了这时候护卫圣经的人只好叹一口气说:“我们实在没有发现一本比这本一千年的希伯来文古本圣经更古的抄本,可以用来证明现在圣经的正确性。”感谢主,就在一九四七年春,一个牧童在死海山上追踪一只迷路的山羊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个山洞,在山洞里他寻到一些高瓶,里面装有古卷圣经,后来它被撒母耳主教买去。因为他知道只有在公元前一○○年的时候,曾有修士们在这里住过,以后遭遇兵乱,便没有人住了。
 
  按照历史记载,那时候曾有一些修士,离开耶路撒冷一带的罪恶城市,躲住在死海荒山洞穴里,专门苦修学道,并且抄写圣经,后来那里逐渐成为社区,再后又遭遇战乱,他们便把抄本圣经藏在洞里逃跑了。古修土们在第一世纪以前所抄的圣经,后来又在十一个洞穴中被发现,撒母耳主教收购的死海山洞里的古本,一直拖到一九四八年二月才送到美国东方研究学院和耶鲁大学,被近东语言研究院院长Burrows博士谨慎查核。他们从希伯来古文字体的对照上,鉴定认出它确实是公元前一、二百年时的抄本,从这里可以证明二千年前的抄本圣经和我们现在所用的圣经在内容上是完全相同的。这样便堵住了攻击者的攻击,并且确证今天所用的圣经和原始圣经内容完全相同,内中并没有一点错误的搀杂,在这一切古卷中,以以赛亚书的全卷最为完整。(只有两个地方稍有缺漏。)全卷和我们现在所用的以赛亚书字字句句相同。这本书被抄在宽一尺,长二十四尺的羊皮卷上,藏在瓦质的瓶中,并用麻布包裹了外面还浇上沥青。现在被保存在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图书馆里。
 
 
4/17/2006

瞿爽

《瞿秋白》的安静与从容

◇字体:[ ]  发表评论 本版PDF 北京青年报:(06/04/17 04:31)

《瞿秋白》的安静与从容

  《瞿秋白》读家:陶子推荐指数:★★★☆☆☆

  一部名为《瞿秋白》的戏在人艺小剧场安静地演着。舞台上空无一物,几个戏曲演员在舞台上走着,说着,唱着;不时有几声洞箫声、鼓板声从后台传来。没有人能想到瞿秋白这个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出现在舞台上。这不是为什么纪念活动量身定做的。这是一部纯粹的民间戏剧,据说,大多投资是由编剧和演员们自己掏的腰包。

  《瞿秋白》的编剧名为“红袖”———这自然让人想到“红袖添香”,也自然会让人联想《瞿秋白》里会不会夹带小女子的情怀。但这小女子似乎不简单,她从《弘一法师》写到如今的《瞿秋白》,一直在和须眉间的不平凡人神交,所以文章气韵间竟然多的是许多从容。当然,瞿秋白的故事里少不了儿女情长———“我是有所依傍的,不管在政治上还是在私生活上”———这表白虽然柔弱了些,但我想不管如何伟大的人,在起步之初总不能就孤家寡人般的坚定吧?看瞿秋白的恋爱故事,当瞿秋白与杨之华(瞿秋白的第二位妻子)的前夫正式宣布他们之间建立朋友关系时,剧场里会有扑哧的笑声。笑也难怪。如今的青年,怎么能理解在新文化运动间,书写在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底下的,其实正是这些儿女情长处的细小变化?或许也正是这些浸入到了人的生活与情感的细微处的变革,才得以铸成一种真的文化的大变革吧。而红袖坦诚地把这些细节娓娓道来,并不加以蛮横地调笑,自然从容别致。

  红袖的编剧法有些奇妙:大多台词是从她笔下的人物文章里摘引过来。瞿秋白、鲁迅、丁玲……这些人的许多文字,在舞台上碰撞着。当瞿秋白被捕入狱,他的《多余的话》就成了舞台的主角。但红袖个人似乎无心其中的政治讨论,她更侧重的,是瞿秋白在写“多余的话”之时的心境———“人爱自己的历史,就像鸟爱自己的翅膀,请勿撕破我的历史”。从开场处的“有所依傍”,到终了时“多余的话”;从儿女情长,到面对枪口、“此地甚好”的从容,在文字与生活两相关照下,一个坦荡的,坚定的,在人生中自我反省、自我承担的身影,在舞台的纵深处摇曳着,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瞿秋白》表面上并无昂扬斗志,也不强迫人的认同,在小剧场看到这样一出朴素的作品,看到这样一个从容面对历史与命运的身影,让人在心生仰慕之时,在心底里也着实安静了下来。在这个沙尘漫天的春天,让人感激。
4/15/2006

绝对转载

维吉尔的《农事诗》里我读到过这样的句文字:“他无意于远飞。”
维吉尔在《农事诗》十八首中说:"上帝喜欢奇数。"
维吉尔写《农事诗》时,认为自己写诗的目的在于给读者以乐趣,而不是给农夫以教诲,所以他注重的只是诗的效果,而不是所写的事实。
10月9日
咒语~~~

abracadabra(咒语

  这个词源于古希伯来语,是"说话"或"祝福"的意思。这是一句咒语,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据说它能治疗发烧,带给人好运。它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排列的:

  abracadabra


  abracadabr

  abracadab

  abracada

  abracad

  abraca

  abrac

  abra

  abr

  ab

  a

  到了1665年,英国人把这句咒语写在亚麻布上,并围在脖子上,以此免除疾病。

  现在,这句咒语已被纳入孩子们的童话世界里了。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它的魔力依然存在。它能启发人的想像,对于建造我们的世界有一定的作用。

  连锁信

  幸运连锁信,已经流传了数代。据说,把连锁信传下去的人就会得到好运;中断幸运连锁链的人,就会倒霉。大多数人会把连锁信寄给熟人,不想为此冒无谓的险。连锁信有很多副本,当我们接到时,要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认识的人,而这样做,你难道能说不是幸运吗?在生活中,你联系的人越多,机会就越多,而这样的联系最终会带来好运。

  能带来好运的动物

  自古以来,许多动物都与幸运密切相关,它们使人类懂得对于任何生命都要尊敬与赞美。之前我们已经提过马和兔子,下面再列举一些:

  1. 传说,如果家中有蟋蟀鸣叫,就意味好运降临,如果你杀死它,就会霉运当头(就跟你杀死一只七星瓢虫或蜘蛛一样)。从10世纪开始,日本人就把蟋蟀当成幸运物,用小竹笼装起来,放在屋里。因为下雨前,蟋蟀的叫声会比平时低,所以还被当成气象预报员。据说几百年来,爱尔兰人一直相信蟋蟀能对人施魔法,而且如果能听懂它们的话,它们就会告诉你过去的历史。时至今天,蟋蟀一直就和有趣、好玩联结在一起,当然,还有幸运。

  2. 大象被认为是幸运的象征,这是因为它几近完美:记忆力强、聪明、强壮、长寿。在印度教中,据说象神格涅沙能带来好运,因为它能扫除一切障碍。在印度人家门口,经常会看到象神的幸运形象。

  3. 如果有一只陌生的狗尾随着你,意味着好运就在周围的某个角落;然而,千百年来,一直被当成是幸运物的还是西藏犬。因为它们极为聪明、忠诚,所以藏族人非常爱惜它们,从不出售,因为一旦把狗卖给别人,好运也就被卖了出去。这种聪明、忠诚的狗第一次离开西藏,是在20世纪20年代初,因为一位英国医师治好了一名西藏富翁的妻子,富翁为表达感激之情,把自己的西藏犬送给医师。现在,西藏犬是深受各国人士喜爱的宠物。

  4. 众所周知,如果你遇见一只黑猫从你面前的小路上经过,你就准备倒霉吧!这种说法始于中世纪,当时人们认为,黑猫都是由巫婆变成的。但是,黑猫也与幸运有密切的关联。在古埃及,人们非常崇拜一位名为巴斯特的生殖女神,她经常被描述为长着猫头的神。所以在她的殿堂中,猫就被当成了神。猫被人们深爱着,如果它们死去,人们就会觉得像亲人过世一样,哀痛无比。有时,为了让猫永垂不朽,便把它们做成木乃伊。

  据说,如果一只流浪的猫走进你家,是一种幸运的征兆,渔夫的妻子通常都喜欢留下它们,以此祈求丈夫在海上平平安安。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就养着一只黑猫。有一天,他的猫死了,他说:"我的好运消失了。"果然,第二天他就被捕了。

  在日本,人们把招财猫的小雕像放在宾馆、商店门口,挥舞猫爪,以此招揽顾客。

  5. 如果燕子在你们家筑巢,就代表幸运之神即将眷顾你家。

  6. 如果有青蛙进入你家的房间或花园,你应该心怀感激:好运和它一起来了。当你在春天第一次看到青蛙时,许下一个愿望,很快就会实现。相反的,癞蛤蟆往往会带来坏运气,尽管吉普赛人认为,温顺的癞蛤蟆也是好运的象征。

  7. 如果你看到3只蝴蝶同时翩翩起舞,你肯定会碰到好运。

  8. 七星瓢虫也是幸运的标志,尤其是当它落到身上时。要尽量记住它落下的位置,因为它象征28天的好运。当它飞走时,你要记得它飞走的方向,因为幸运将从那个方向降临。

  9. 找到蜘蛛开始结网时的起点,你就会永远幸运。据说蜘蛛能带来好运。在民间传说中,蜘蛛聪明、有益、坚忍不拔。但是,蜘蛛大多被当成是繁荣的象征。蜘蛛捕捉小昆虫,人赚钱、做生意,或许两者之间有某种相似处吧!在英国,小蜘蛛被称为赚钱者。如果蜘蛛在你的前面往下落,你就会财源滚滚。在欧洲,人们认为,佩挂蜘蛛吉祥物能带来钱财。如果蜘蛛从衣服上爬过,就会有新衣服。留一只蜘蛛在钱包里,钱包就永远不会缺现金。而如果你杀死蜘蛛,你就会有霉运。如果你想健康快乐地成长,就放蜘蛛一条生路吧。

  10. 在各国文化中,幸运通常与白色的动物密切相关,尤其是母牛、母鸡、兔子、大象、马、猫头鹰、蝴蝶、鹿及美洲野牛,白色成了圣洁、清白、忠诚的象征。

恶魔之眼

  关于恶魔之眼的迷信,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播。许多被当做幸运物的东西,都是用来避开这东西,为人类提供保护的。许多人类学家推测,人类的这种恐惧源于史前时期,原始人对野生动物、敌人及神灵的敬畏。恶魔之眼现象的出现可以上溯到四千年前,即使今天,人类学家们仍然遇过很多对此现象深信不疑的人。


  恶魔之眼导致了很多不幸,从庄稼收成不好到人的死亡,不胜枚举。主要对象是普通的老百姓及令人羡慕的人或动物:漂亮的女人、健康的孩子、代表财富的家畜。民间传说中,长有恶魔之眼的人未必心怀歹意,可是邪恶力量有意无意地就会发生作用。只有很少的人虽有恶魔之眼,但并不危害别人。

  在意大利,这种人叫做杰塔夫。他们拥有荣耀与权力。许多知名人物,如拜伦、拿破仑三世,都被认为具有恶魔之眼。意大利的法西斯领袖墨索里尼,非常害怕恶魔之眼的力量,经常触摸铁器避开恶魔之眼——这是他的党徒共知的防卫措施。一直以来,驼背及看似人的眼球的瓷珠,普遍被认为是躲避恶魔之眼的幸运物、避邪物。有人认为,用一根细线系在手腕上,就能把灵魂和肉体连在一起,也能阻碍恶魔之眼。古埃及人用化妆对抗邪恶力量,他们用化妆颜料把眼睛周围涂黑,印度女人在前额涂上红点,或许是出于同样的目的。硅土也是很好的解毒剂,中世纪时,保姆把它们敷在孩子的脸上;时至今日,在某些国家,如果母亲觉得孩子的脸过于暴露,就会往他们脸上吐口水。

  所有的做法,似乎都是因为担心、害怕过于张扬或太漂亮了,会遭到魔鬼的嫉妒,而恶魔也会把好运带走。所以,在我们敲打木头、祈求好运前,要说过去的那件事情真是好。这也是印度母亲为什么在孩子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却故意说不好的原因,因为大加赞扬可能会招来霉运。人类的古老传统再一次为我们留下深刻而有益的智能,让我们在幸运面前不骄傲自大,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

  寻找幸运

  去寻找以下这些被认为能带来好运的物品:一张盖过邮戳的邮票、一枚硬币、一个纽扣、一枚大头针、一块马蹄铁、一块干净的尿布、一片四叶苜蓿、一枝铅笔、一条黄丝带及任何紫色的物品。上述提到的事物,一定得拥有一些,如果你没有,好运就会传递给有这些东西的人。古人认为,在缸盖上捡到一便士,是最幸运的。

  双手合十

  当别人开始一项新事业时,我们往往双手合十。"为我双手合十"的意思,类似"祝我好运吧"!小孩子在为自己的谎言忏悔时,就会双手合十,因为他们相信,如果在撒谎时双手合十,魔鬼就不会带走他。当人们经过墓地,也会双手合十,以此保护自己不受妖魔伤害。关于这种仪式的解释之一是,十字被当成美好的象征,在两条直线交会之处,就有希望存在,直到成为事实为止。双手合十就像是双腿交叉而坐,这是另外一种古老的获取幸运的方式,也是自我保护的方式。我们要努力减少厄运出现的可能性,不让邪恶势力把我们的运气变坏。双手合十是谦卑的表现,即使你撒谎,也能让你知错。

  传家之宝

  根据古人的说法,哪一家的传家之宝能代代相传,这一家人及他们的运气就会源远流长。中世纪后期,如果贵族不识字,他们就会把剑或酒杯作为自己的遗产,对于家族土地和城堡的拥有权就取决于这些东西。16世纪,这些物品的传承成了一种仪式,到19世纪为止,许多英国贵族家庭都有了传家之宝,如:一把剑、一面旗帜、一只酒杯。他们觉得,家族的平安富裕全依赖传家之宝。伊甸·霍尔家族的酒杯是最著名的幸运物。现在,把传家之宝作为幸运物,能激励人们对历代祖先的敬仰,以及对家族历史的关注。

  乔迁的风俗

  为了把好运带到家里,必须拿一块面包和一碟食盐到每个房间转一圈。乔迁新居的最好的日子是礼拜一和礼拜三,最差的日子是礼拜五。一定要买一把新扫帚,因为把一把扫帚从一间房子带到另外一间房子,是很晦气的。

  现在,乔迁的风俗也不像过去那么愚蠢了。它让你与过去做清楚的了结,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在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实现自己期望的目标。乔迁赠送的礼物通常被认为能为新家带来好运。能否带来好运并非最重要的,而给予别人礼物永远都是个好主意。

  压岁钱

  在中国人过春节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走亲访友,交换好运。客人来时,主人会端出茶水,拿出糖果来招待,客人则会送给他们红包,用红纸袋装着纸钞作为回报。红包里的钱称为压岁钱或"幸运币"。在中国,红色是幸运色;已婚者和长辈都会给孩子和未婚者压岁钱,这实际上是一种好运的互换,因为他们觉得,作为自己给予幸运的回报,年轻人的青春活力一定会感染他们。

  外表的幸运特征

  更多时候,好运与传统意义上认为的漂亮的外表或长相并没有关系。这很重要。它让我们明白了,漂亮的人并不总是幸运,对一个人来说,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幸运物很多。

  在英国的诺森伯兰郡,有一个传说:如果长牙时,前边的两颗门牙间有一道缝,你就会很幸运,而且会遨游四方。英国内陆地区的人们认为,孩子一出生有很多头发就代表会很富有,如果脚趾长着蜘蛛网一样的纹路,就会一生幸运。假如手指甲上有白斑,说明你将有好运气,尤其会财运亨通。在日本,耳朵大的人代表有福气。7位幸运之神通常被描述成大耳下垂的样子,佛像也是耳朵巨大。(据说弥勒佛的肚子也能带来好运。)

如果你要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就找一位眉毛连在一起的会计师或股票经纪人:这个特征象征管理钱财的好手。如果自己掉了一根睫毛,就有一个许愿成真的机会。把睫毛放在左手手背上,然后用你的右手手背从下面拍打左手,如果在三下之内睫毛能飞离手背,就说明将带给你好运。

  至于衣着,一般认为蓝色能提高幸运度。蓝色被认为是幸运色,源于上帝所住的天堂,据说天堂是蓝色的,魔鬼害怕蓝色。当然,结婚的时候建议穿蓝色礼服,也是为了获得好运——让新郎新娘在婚姻生活中相敬如宾、忠贞不渝。

  如果起床后,你无意中把衣服穿反了,那么你一整天就得这样穿着,并且相信霉运一定不会降临。这种做法或许可行,或许不可行,不管怎样,你一天都会注意自己的言行,因为你的衣服反穿着,而你以后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如果你的朋友或爱人给你一枚纽扣,你将会得到好运。如果你收到的礼物中有很多纽扣,你可以把它们串成一个手镯。只要你带着纽扣手镯,友谊就会天长地久。另外,据说把戒指戴在大拇指上能带来好运,而如果戴到其他手指上,运气就会改变。

  幸运数字

  我们从1到10之间选择一个数字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奇数而不是偶数。这是因为,奇数通常被认为比偶数更幸运。维吉尔在《农事诗》十八首中说:"上帝喜欢奇数。"世界就是以7天创造的。不过,在中国,8是非常幸运的数字。

  根据左拉的《征兆大百科》,一年中最幸运的日子如下:

  一月:4,19,27,31

  二月:7,8,18

  三月:3,9,12,14,16

  四月:5,27

  五月:1,2,4,6,9,14

  六月:3,5,7,9,12,23

  七月:2,6,10,23,30

  八月:5,7,10,14,19

  九月:6,10,15,18,30

  十月:13,16,20,31

  十一月:3,13,23,30

  十二月:10,20,29

  幸运的3次

  3被当成幸运数字已经有几个世纪了。尽管9和7也被当作幸运数字,可是它们受宠的程度远远不及3。这就是为什么幸运的仪式一般要重复3次的原因。

  16世纪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3是完美的数字。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几何形状,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有魔力的符号,可用以对抗魔鬼。在基督教中,3就是三位一体,无宗教信仰的人认为月亮有3种状态:盈月、亏月、满月。在中国,新月出现的第3天被认为是幸运的。一个人具有肉体、灵魂、思想才完整;时间包括过去、现在、未来3部分;这个世界有动物、植物、矿物3种形态;敬酒时要敬3杯;亲吻时要在脸上亲3次;许愿时要许3个愿望。

  幸运7

  7一直被认为是极重要的数字。月亮的运转周期是28天,以7天为一个阶段。一周有7天,世界上有7宗罪,7大奇迹。在古希腊,7是完美的数字,它是3与4之和,代表着三角形和四边形,这两种形状在希腊人眼中是完美无缺的。对于信奉犹太教者,如阿拉伯人和印度人,7也是很重要的。在日本的民间传说中,深受人们喜爱的就是7位幸运之神。据说,如果你的姓氏或名字的笔画是7划,你就会很幸运。

  如果把你的出生日期加起来,可以整除7——如64年8月5日(64+8+5=77)——你会一生幸运。

  13

  古代希腊人非常害怕13。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因为数学家以及毕达哥拉斯曾宣称,12中已经包含了完美,再多一个数就不完美,甚至是邪恶了。其他学者则认为,这是因为女人一年有13次月经周期,暗示了女人的恐惧以及生活中的神秘力量在发挥作用。这种对于13的疑虑一直持续至今。有的宾馆故意漏掉第13层,很多航线取消了他们飞机上的第13排座位。在宴会中,13也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

  基督耶稣的受难日是星期五,把他和12门徒加起来,其中包括犹大,等于13。很多人觉得一年中的第13个星期五是最不吉利的。但是13并不总是代表不幸。有一种古老的说法是,如果小孩在13号出生会一生好运。阿兹提克人认为13极为重要,为圣坛建筑了13层台阶;即使现在的犹太教也赋予13一定的意义。年轻的美国人已不害怕白虎星。在美国的国徽上,有13颗星,13道条纹,以及一只秃鹰,它一只爪握13支利箭,另一只爪握一束橄榄枝,上面有13片叶子和13枚浆果;底下有13个字母的格言,上面有13朵白云。

  历史学家雷普里曾经列出一张表,以此证明在美国的历史上,第13个星期五是幸运的日子。确实,在一个月中,13号这一天大多是星期五。在未来四年中,有688个星期五是13号。仅次于星期五的是星期日和星期三,都是687个。

  便士

  关于这种很小的货币单位的说法很多。据说,在闰年铸造的这种钱币能带来财运,而且可以当成幸运物。在新年伊始,拥有的第一枚新便士,具有同样作用。如果你在便士上做记号,然后这枚便士又回到了你的手中,那么你将得到很多钱,这时,你最好在口袋里揣几个便士,就能让钱滚钱。如果你在星期一被找了几便士零钱,那么你一周都会很幸运;如果它上面的日期和你的生日是一致的,你好好地保留着它,你就会格外幸运。毫无疑问,能找到任何便士都很幸运,尤其幸运的是它上面的日期与你的生日相同。

为了寻求好运,往泉水里扔便士或是硬币的古老风俗,源于一种信仰:神灵住在泉水的源头,需要你对其表示敬意。赠送幸运便士的做法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当买卖完成后,赠送幸运币。在欧洲的乡村,出售动物的商人总是记得把卖价的一部分返回给买者,即使只有一个便士。这种幸运币能让动物体格健壮,从而让自己的生意永远兴隆。这是有前车之鉴的。一个小小的慷慨行为所带给你的,远远多于你所付出的。


  彩虹的尽头

  尽管彩虹并不是真的与地球相连,可是关于在它的尽头有一罐黄金的传说众所周知。据说,即使你只看到彩虹也是很幸运的。但是要注意,不要用手去指,因为这样会给你带来坏运气。鲜艳的彩虹美丽无比。凝视着它,你会禁不住觉得自己好像要飘起来一样。在很多国家的文化中,彩虹被认为是蛇或者是妖魔的化身,但更多的却认为,彩虹是通往天堂的灵魂之桥。在《圣经》中,彩虹被认为是希望的象征,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也是幸运物,它告诉我们,暴风雨已经过去了。

  右边与左边

  有一个古老的观念认为,右边代表幸运,左边象征霉运。根据这种说法,如果你的右耳或右眼跳的话,就是好兆头,说明有人正在夸你呢。如果你的右手发痒,就会财源滚滚。罗马人非常担心左脚先踏入一个地方,因为他们觉得那样会遭遇坏运气。过去,有钱人家常雇男仆提醒每一位访客"先跨右脚"。

  如果你在入口处被绊了一下,或是先把左脚跨进去,就要退出来,重来一次。如果你起床是从床的左边起身的,就先穿右脚的鞋袜。在用餐时,把餐桌向右转是幸运的,往左转是不好的。无论你做什么,当你遵循从左至右的顺序,就与太阳的运转规律同步。现在,是不是先跨右脚已不再那么绝对了,但是,潜意识提醒我们,开始时给人好印象是重要的。

  食盐

  因为食盐能避免肉类及其他物品腐烂,所以是很重要的。毋庸置疑,食盐也因此成为不朽与永存的代名词。它成为了许多宗教仪式的一部分,特别是在一些宣誓或庆典中。"我们之间有盐"是一句古语,意思是说,我们是朋友。在沿海地区,盐也被认为能驱魔避灾。这就是当你撒了盐之后,还要在左肩撒一撮盐的原因,因为左边与魔鬼和厄运有关,古人认为这样就能对抗魔鬼,让人免受伤害。

  打喷嚏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打喷嚏能带来好运,特别是你连打3个喷嚏的时候。在古人看来,体内之气猛烈地冲出体外,是很神秘的现象,在一些国家中,现在依然这样认为。新西兰的毛利人认为,打喷嚏是神圣力量的象征,因为他们觉得,造物主打喷嚏时造出第一个人。南非的祖鲁人把打喷嚏看成美好善良的象征。但是,相反地,还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打喷嚏是不好的,因为它排除了体内之气。体内之气等同于人的灵魂,失去它人就会死去。有时,这种观点还被解释为,打喷嚏为魔鬼的闯入腾出了空间,打喷嚏的人会被魔鬼所控制。

  这些说法看起来似乎很荒谬可笑,可实际上并非如此。有一种死亡形式是停止呼吸,打喷嚏有可能导致这种状况出现,在古代,呼吸停止与死亡之间的关联是很明显的。不论幸运还是不幸,打喷嚏后总会有所反应。一般情况下,希腊人的反应是,对打喷嚏者简单地祝福几句。而罗马人通常会说:"木星与你同在。"在16世纪的意大利,打喷嚏往往预警灾祸降临,所以人们习惯真心真意地说:"上帝保佑你"。演变到现在,我们说"上帝保佑你",只是意味要照顾好自己。

  幸运星

  "上帝造天,幸运造星"是一句古老谚语。由星星决定我们的命运,每个人的命运之星都会在这个人出生时出现、死亡时消失,它的明暗消长,升起沉落,指引我们的生活。流星对于恋人来说尤其幸运,如果他们看到了流星,就可以许愿,同样,流星对于病人来说也是很幸运的。如果你在流星消失前说3次"钱",你将会飞黄腾达。在今天,说你拥有一颗幸运星,意思是你很谦卑,并懂得感激。

  婚礼风俗

  关于婚礼的风俗很多,藏在其后的许多原因都已不为人知,可是殊途同归:让新郎、新娘拥有难忘的一天,在往后的日子里恩爱幸福。

  6月是结婚最幸运的月份,因为在罗马神话中,宙斯的爱妻朱诺保佑在这个月举行婚礼的夫妻。据说,结婚戒指让朋友试戴是不好的,而且在婚前戴上婚戒会遇到霉运,戴一枚新戒指比戴一枚别人已经戴过的戒指要幸运得多。结婚戒指要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因为据说有一条代表爱情的血管从心脏连到那根手指,戒指能阻止爱情的逃离。另外,据说客人的数目是偶数,会很幸运;如果是奇数,就会不幸。新娘应该穿上向幸福的已婚妇女借来的旧衣服,沾一点她们的好运,也要穿新衣服,表示生活有新的开始。借来的东西通常是象征太阳、代表生活殷实的黄金、表示尊敬与诺言的蓝色衣物。女傧相应该穿得类似新娘,以假乱真,迷惑魔鬼。新娘切蛋糕时,新郎要握住新娘的手,分享未来的好运。然后,客人们会把幸运蛋糕带回家。为了祝福新人多生贵子,人们就往他们身上洒大米。为了不让好运跑掉,还曾经出现过一种结婚仪式,把新郎新娘用绳子系在一起。度蜜月源于日耳曼人的风俗,在结婚典礼后,他们连饮28天蜂蜜酒。为了不让魔鬼掠走新娘,她在蜜月一开始就要到其他地方,因为魔鬼最恨幸福、爱情、欢笑,所以会不遗余力地加以破坏。

现在,婚礼仪式包含两项基本的因素:一是强调男女双方结合的重要意义;二是以神秘的方式告诉新郎、新娘,不要把婚姻中的爱情、幸福、欢笑视为理所当然。

  触摸树木

  触摸或敲击树木寻求幸运的风俗,可能源于祖先对树木的崇拜。在人类文化中,树木几
乎都是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或是把树木本身当成神灵,或是认为树木是神灵或上帝的居所,而它们拥有着超越人类能力的力量。

  如今,触摸树木仍然能带来好运,因为当我们承认自己并不是全知全能、幸运也在起着一定的作用的时候,我们就表现出了自己的谦逊,如果相反,你表现得特别狂妄自大,那么你就会激起魔鬼以及在场的听众的不满——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我惟一害怕的就是倒霉,因为我从来不曾倒霉过。"

  ——哈理·杜鲁门

  我衷心希望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对自己说。

  当好运在你的生活中大量涌现的时候,令人惊奇的事情就会发生。因为机会很多,所以你就会获得不可思议的活力,这对别人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他们都想围绕在你周围,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或许会碰到好运。彩票中奖者、名人、运动健将、赌神以及各种明星经常讲述他们被别人围着团团转的故事,那些人就是幻想着能借此沾点运气的光。曾经,我也尝试着这样去做。我希望你得到好运,所以就收集了很多关于运气的风俗、传说,但愿你能遇到好运。

——转自 久违de... ...